通工发〔2013〕17号
海安县总工会:
你会海工发〔2013〕18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海安县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同意王华、王宏来、张娟、周于红、陆茂荣、陆威生、唐仁惠、涂加勤、徐培鸿、黄志平、景圣余等十一名同志为海安县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周于红同志任主席,黄志平、唐仁惠、王宏来同志任副主席。同意陆威生同志任海安县总工会第十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孙月同志任副主任。
此复。
南通市总工会
2013年3月28日
抄送:省总工会组织部,南通市委组织部,海安县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市总机关各部门。 |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