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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总直属基层工会开展“建设合格工会、争创示范工会”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07-03-08
通工直[2003]2号
 
市总各直属基层工会:
    在2002年全市直属基层工会开展“建设、争创”活动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完善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现提出“建设、争创”竞赛活动的补充意见(即市总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升级赛意见)。
    一、竞赛办法
    各参赛单位年初要对照考核内容、考核要求制订参赛计划和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实现合格工会或示范工会的目标和措施;年中要开展结合单位实际的活动;年底组织工会干部和会员代表自查,参加市总直属基层工会小组交流、互查。
    竞赛目标
    通过竞赛活动,要扩大市总直属基层工会的合格率和全市示范工会的示范率。
    1、合格工会的合格率三年力争分别达到现有基层工会数的60%、75%、90%。
    2、推荐并被评为全市示范工会的示范率三年力争分别达到现有基层工会数的10%、20%、30%。
    3、为了实现前面两个目标,我们将有计划地实行广泛交流、重点指导、关键突破的保证措施。                       
    二、表彰、奖励
    为了有效促进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将对在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基层工会和工会干部予以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1、凡当年被评为合格工会的基层工会由市总直属工会工作部确认通报。
    2、凡当年被推荐评为市总示范工  会的基层工会由市总表彰、                                                     3、每年由市总直属工会工作部表彰10-15个优秀参赛基层工会和10-15名竞赛活动的优秀组织者。凡被评为优秀参赛基层工会和优秀组织者的个人除通报表彰外,市总直属基层工会工作部还将给以一次性物质奖励。
    3、市总直属工会工作部组织合格工会、示范工会的工会干部外出参观学习。
    三、组织领导
    为了有效组织好“建设、争创”竞赛活动,市总成立直属工会“建设、争创”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马演生,副组长任锦华,小组成员为各组长单位工会主席。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直属工会工作部。                               
                                         
                       南通市总工会直属工会工作部
二00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