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宣教部、市总直属基层工会:
根据省总《关于申报2013年全国和江苏省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的通知》(苏工宣〔2013〕7号)要求,现就申报职工书屋示范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各单位根据市总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在完成自建数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前四批示范点建设情况,认真考察验收,选择有条件的基层单位作为2013年全国和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推荐单位,报市总宣教部。
2.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和江苏省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需遵循以下最低建设标准:藏书量3000册、报刊20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80种(张);有可上网电脑;有专人从事“职工书屋”的日常管理(详见苏工宣[2008]6号)。
二、申报材料
1.由县(市)区和直属基层工会填写全市工会职工书屋建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2.由基层单位负责填写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申请表(附件3)或江苏省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申请表(附件4),加盖单位印章后,报市总宣教部。
3.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ntzghxjb@126.com,文件电子版从“南通市总宣教”qq群(群号:243527041)共享下载。
三、报送时间
请各级工会于2013年4月16日以前,将统计表(附件2)和各基层单位申请表(附件3、附件4)统一寄送至市总宣教部。
联系人:杜正芳 电话(传真):85517576
地址:南通市濠南路6号市总工会宣教部
邮编:226001
附件:
1.全国和江苏省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名额分配表
2.全市工会职工书屋建设情况统计表
3.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单位申请表
4.江苏省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单位申请表
南通市总工会宣教部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