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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南通市首届驾培行业汽车驾驶教练员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07-09-05
南通市公安局
南通市总工会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通交工(2007)12号
 
各县(市)交通局、公安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为全面提高我市机动车教练员的素质和教学技能,推进我市驾培教练员队伍知识化进程,激发教练员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争作新贡献的积极性,市交通局、公安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驾培行业汽车驾驶教练员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技能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市驾培行业汽车驾驶教练员技能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南通市汽车驾驶教练员技能竞赛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屈宝贤  南通市交通局局长
    副主任:吴勉信  南通市公安局副局长
    钱祥圣  南通市总工会副主席
    顾忠贤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明智  南通市交通局副局长
    程燕萍  南通市交通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李  萍  南通市交通工会联合会主席
    陈德循  南通市总工会经济技术与劳动保护部部长
    方品华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处处长
    周荣健  南通市工人技术考核办公室主任
    袁柏平  南通市运输管理处党总支书记
    顾卫东  南通市运输管理处工会主席
    程沛华  南通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教导员
    严志华  南通市运输管理处驾培科科长
    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驾培科,负责竞赛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成员由市运输管理处、市总工会经济技术与劳动保护部、市劳动局职业培训处、市工人技术考核办公室和市交通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顾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参赛对象、竞赛内容和成绩评定
    (一)参赛对象:全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并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中级证书或十年专业工龄。
    (二)竞赛内容:
    1.理论知识竞赛:按新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要求的教练员全国统一考题库内容和汽车驾驶高级工国家职业标准进行考试。
    2.驾驶操作技能竞赛:按国家规定的场内道路驾驶(九个项目)内容和汽车驾驶高级工国家职业标准进行。
    3.教学能力竞赛:按部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培训教材及《教学大纲》内容,采用抽签方式选定某一考试题目,以实际授课方式进行,评委现场打分。
    (三)竞赛成绩评定:按理论成绩30%,驾驶操作成绩30%,教学能力成绩40%,计算确定竞赛总成绩。
    三、参赛选手选拔和名额分配
    各驾培机构通过内部竞赛,选拔推荐教练员参加各县(市)组织的预赛,最后选出7%的教练员参加全市决赛。具体参赛人数名额如下:
    海安县:7名     如皋市:14名    如东县:8名    
    通州市:11名    海门市:10名    启东市:14名
    市  区:49名             
    四、竞赛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9月份):各驾驶培训机构根据竞赛项目、内容、规则技术要求组织理论学习、驾驶和教学能力演练,并做好内部选拔工作。
    (二)预赛阶段(10月份):各驾驶培训机构通过内部参赛选手的选拔,由各县(市)运管所将参加决赛选手名单报送市竞赛办公室。
    (三)决赛阶段(12月份):
组织决赛:各驾驶培训机构参赛选手按组编排的顺序进行各项目决赛,操作决赛按组抽签的科目循环进行,并当场公示决赛结果。
    五、表彰奖励
    (一)名次排列方法:选手个人名次按总分高低依次排列,当总分相同时,由驾驶技能得分高的选手名次在前;当总分和驾驶技能分都相同时,则教学能力分高者名次在前;当三项得分均相同时,则并列排名。
    (二)奖项设置
    1. 优秀组织奖:对在本届竞赛活动中,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授予“南通市驾培行业汽车驾驶教练员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
    2.个人奖:获得本次竞赛第一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授予“南通市技术状元”称号,奖励3000元;并经综合考察后,由总工会授予“南通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对成绩优异的选手(按参赛人数25%的比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总工会分别授予“南通市技术能手”、“南通市创新能手”称号,并按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优先推荐申报技师职业资格,奖励500元;对理论、驾驶操作、教学能力均合格者,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驾驶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日程安排
比赛日程暂定三天。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交通局、公安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驾驶培训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这次竞赛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做好各辖区和单位参赛选手的选拔工作,确保全市技能竞赛的圆满完成。
    (二)参赛选手在决赛过程中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严防事故发生。
    (三)参加比赛的选手填写《南通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竞赛选手报名登记表》(附件1),各培训机构填写《南通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竞赛培训机构报名登记表》(附件2),由各县(市)运管所将预赛总结材料,于10月20日前一并报市竞赛办公室。
    联系人:罗永发、张智琴;联系电话:85551616。       
 
    附件:1.《南通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竞赛选手报名登记表》
          2.《南通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技能竞赛培训机构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交通局
南通市公安局
南通市总工会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 驾培行业  教练员  技能竞赛  通知                                
抄送:省交通厅、公安厅、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运管
南通市交通局办公室             2007年8月29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