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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预赛(南通赛区)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5-08-05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南通市总工会

中共南通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通人社仲〔2015〕10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总工会、机关工委: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江苏省总工会、中共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97号)的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市总工会和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将共同举办2015年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预赛(南通赛区),现将竞赛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仲裁员和调解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是打造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调解仲裁队伍的重要举措,是提升调解仲裁案件处理效能的有效途径,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高度重视,主动与当地工会、机关工委联系,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并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做好协调联络、选拔参赛选手等工作。

为加强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职业技能竞赛预赛(南通赛区)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总工会、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预赛(南通赛区)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

    江  航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

    葛玉琴  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副组长:

    朱卫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助理

    陈志祥  市总工会主席助理

    张山山  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成  员:

    丁志明 市级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成  飞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龚亚乐 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

    盛建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陈小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处处长

    沈晓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处处长

    包晓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朱汉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施  勇 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张院萍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陆海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处副处长兼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处(院))。

    二、参赛人员

    参赛选手必须为《仲裁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的全省专、兼职仲裁员和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聘任的调解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总工会负责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原则上专兼职仲裁员由人社局负责审查,企业和区域、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由工会负责审查,各自系统内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由各自审查),共同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仲裁员和调解员进行培训、考前辅导、预赛。在此基础上,组队参加全省仲裁员和调解员岗位业务技能总  决赛。

    各县(市)、区代表队参赛选手名额,以《仲裁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各地区仲裁员为基数,按照约20%的比例分配参赛选手名额,请各地于8月25日前向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处(院)上报参赛选手名单并填写《仲裁员(调解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选手信息表》(附件二)。仲裁员具体名额分配为:南通市3名,启东市2名、海门市2名、如东县3名、如皋市3名、海安县2名、通州区3名、崇川区3名、港闸区3名,开发区2名,滨海园区1名,合计27名。调解员名额分配为:南通市、启东市、海门市、如东县、海安县、如皋市、通州区各3名,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各2名,合计27名。调解员名单于8月25日前向市总工会法工部申报。

    三、预赛形式

    预赛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会同市总工会、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并会商确定预赛命题组、裁判组组成人员。竞赛内容、规则和成绩评定参照江苏省总决赛形式进行。

    四、预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9月中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地点:南通市。

    五、奖励办法

    1.预赛成绩按参赛选手的得分高低排序,预赛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仲裁工作基础理论、案例分析、裁决书写作各占40%、30%、30%,三部分合计100分。调解工作基础理论、案例分析各占50%,二部分合计100分。

    2.预赛获得前六名的选手,报请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南通市五一创新能手”、“南通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第一名的选手,经综合考核合格后,报请市总工会授予“南通市五一劳动奖章”; 预赛中获得前六名的选手,市总工会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1000元奖金。

    3.预赛获得前十名的选手,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予“仲裁员(调解员)业务能手” 荣誉称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 元奖金。

    4.各县(市)、区组织选拔赛的,对获得前三名的选手,各县(市)、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参照本通知奖励办法执行。

    六、赛前培训

    10月中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市总工会、市委市级机关工委邀请法院、大中院校、调解仲裁机构相关专家,对预赛获得前六名的选手进行全省总决赛赛前辅导和培训。选手涉及相关县(市)、区要全力支持和配合,服从统一安排,提供后勤保障,确保选手认真参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人:刘轶凡,电话:83559436、18795771886,邮箱:ntldzc@163.com;市总工会联系人:龚亚乐,电话:85512104、13912890711,邮箱:1771611868@qq.com。

    附件: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江苏省总工会、中共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全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的通知》

    2.《仲裁员(调解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选手信息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南通市总工会 

中共南通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7月30日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