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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南通市工会民管、法律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09-02-16
通工办〔2009〕5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南通市总十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总结和部署民管、法律工作,经研究,兹定于2月26-27日在海安县召开南通市工会民管、法律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6日上午9:30准时开会,会议为期两天,请准时参加。
    2.会议地点:海安宾馆。
    3.出席对象:县(市)总工会分管主席和民管、法工部长;区总工会主席。
    4.会议内容:重点交流2008年民管、法律工作方面的主要特色和亮点;提出2009年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工资协商、深化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职工董监事、加强和规范劳动争议调解、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强化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等方面的举措(可结合各自的优势,有重点的选择1-2个方面);部署2009年市工会民管、法律工作。
    请各单位打印汇报交流材料25份带到会上。交流时要有侧重点,发言控制在30分钟以内。三区参会人员如随市总一起参会,请事先联系。
    请县(市)区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月24日前报海安县总工会,以便安排。联系人:王华益;联系电话:13016780666。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工会工作  会议  通知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09年2月16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