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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通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09-02-09
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南通市总工会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通安监〔2009〕20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的《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全面加强三项建设,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2009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市安监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活动。现将《南通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四日
 
抄送:省安监局,市政府
 
南通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的《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全面加强三项建设,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2009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经市安监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特制定南通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由市安监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成南通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下设南通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法规处,负责竞赛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参赛对象和竞赛内容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南通市范围内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参赛选手必须热爱祖国、热爱安全生产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和经验。
    (二)竞赛方式和内容
    竞赛方式由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操作竞赛两部分组成。
    1.理论知识竞赛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注册安全工程师教材》以及有关的安全知识。
    2.操作技能竞赛的内容主要是根据提供的生产作业现场或有关图片,查找事故隐患,并提出对策措施。
    三、成绩评定
    (一)竞赛形式
    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参加理论竞赛和操作技能竞赛的所有项目,总分由理论考核与操作技能分合并计算。
    理论考核竞赛试卷总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操作技能竞赛实行100分制,由专家现场评判打分,并当场公布评分结果。
    竞赛最终结果分为个人和团体二种形式。个人成绩的理论考核竞赛和操作技能竞赛实际得分按4:6的权重进行加权换算后得出总分;按总分高低进行个人名次排序。各县(市)、区参赛人员前3名选手的成绩和即为该地区的团体总分,根据团体总分高低进行团体排序。
    四、参赛团队
    每县(市)、区在预选竞赛的基础上,组织五名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市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活动(共45人)。部省属企业参加所在地组织的预选竞赛活动。
    五、竞赛方法、时间和地点
    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县(市)、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决赛由南通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初定于6月中下旬在南通市区举行。
    六、表彰奖励
    本次竞赛分设个人奖项和团体奖项。
    (一)个人奖项
    1.综合奖:根据得分进行排名,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鼓励奖三名。在活动中获得前6名的个人所在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下浮一个档次,执行至下一次费率调整止;每县(市)限一个名额,市区限2个名额,已经执行行业最低费率的不再下浮。在费率下浮期间,发生死亡事故的,即恢复执行原费率。在活动中获得第一名的,按程序优先申报南通市五一劳动奖章。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授予获得前6名的个人为“南通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手”称号。
    2.单项奖:竞赛分设理论考核竞赛单项、操作技能竞赛等2个单项奖,获上述2个单项1-6名的选手,由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颁发获奖证书。
    (二)团体奖项
    1.决赛中荣获团体总分前3名的代表队,授予团体奖。
    2.对竞赛组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颁发优秀组织奖。
    3.各地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对获奖团体应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七、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安监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加强对这次竞赛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做好各辖区和单位参赛选手的资格预审工作,确保全市技能竞赛的圆满完成。
    (二)各地要将竞赛与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培训有机结合起来,与完成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结合起来。通过竞赛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各县(市)、区竞赛活动领导小组于2月底前将组织机构及联系人报市安监局法规处。参加决赛的选手须填写《南通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于5月30日前报市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黄志超;  
    联系电话: 85129686。       
    附件1  《南通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2  《南通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参赛选手报名表》
 
 
二〇〇九年二月四日
 
附件1:
南通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倪建明    南通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朱江涛    南通市安监局副局长
钱祥圣    南通市总工会副主席
顾仲贤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徐  荣    南通市安监局法规处处长
成  飞    南通市总工会经济技术与劳动保护部部长
吴伯忠    南通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徐  荣   南通市安监局法规处处长
副主任:许陈华    南通市总工会经济技术与劳动保护部副部长
王泰山    南通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志超    南通市安监局法规处主任科员
 
附件2:
南通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参赛选手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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