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工经〔2008〕10号
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市总各直属基层单位工会:
根据《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南通市工会劳动保护办法》及省总工会《关于对2008年度省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进行考核的通知》(苏工劳〔2008〕16号)要求,决定对省、市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进行2008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考核将分 层次进行。各县(市)区、产业、集团公司工会的省级劳监员由市总工会考核(填附件1);其余省、市级劳监员均由所在地工会、产业工会代为考核(填写附件2 )。
请各县(市)区、产业、集团公司工会于2009年1月10日前上报市总考核的省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实绩考核表》和代为考核的省、市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汇总表》至市总工会经济技术与劳动保护部(相关劳监员实绩考核表由代为考核单位存档)。
各地、各单位工会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组织,认真做好考核及上报工作。
联系地址:南通市濠南路6号,南通市总工会经济技术与劳动保护部;联系人:许陈华、赵周恒;电话:0513-85512283;邮编:226001。
附件: 1.2008年度省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实绩考核表
附件1.doc
2. 2008年度省市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实绩考核表
附件2.doc
3. 2008年省市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汇总表
附件3.doc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劳动保护 考核 通知
抄送:江苏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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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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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