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工党总〔2010〕12号
市总机关、各直属单位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式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升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结合年度工作总结,现就做好市总机关和直属单位201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有关规定为准绳,以党的作风建设为重点,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为目标,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认真扎实的组织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过民主评议,检查和评价党员在创先争优,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以及推动工运事业科学发展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
二、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和全局意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能否关心工会的建设与发展,积极投身工会组织职工、教育职工、服务职工的各项活动。
2.是否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以开拓创新的勇气、知难而进的锐气和蓬勃向上的朝气,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我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上台阶作出贡献。
3.是否顾大局、识大体,为人师表,淡泊名利,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4.是否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保持良好的党性修养和道德品德,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能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决议,严格执行党纪条规。
5.是否具有群众观念,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利益,能否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与周围的同志合作共事。
三、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从2010年12月下旬开始,2011年1月中旬结束。具体步骤为:
1.学习教育。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掌握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和基本方法,切实提高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2.自我评价。每位党员要认真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检查总结一年来个人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优秀、合格或不合格三个档次中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档次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汇报。
3.党内外民主评议。党员个人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由党支部组织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意见箱或同党员个别谈话的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
党内互评后,要采用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建议,并以适当方式向当事人反馈。
4.组织考察。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议和反映,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组织意见,并按规定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由各党支部在上报机关党总支后,再由机关党总支上报市总党组,并将结果作为评选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四、相关要求
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领导。要结合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年终工作总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确保评议工作落到实处。
各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情况请于2011年1月20前上报市总机关党总支。
附:《2010年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2010年12月28日
主题词:民主评议 党员 通知
抄送:市总党组
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29日印发
(共印15份)
支部名称:
姓名 |
综合评价 |
备注 |
姓名 |
综合评价 |
备注 |
||||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
注:1、对每位党员的测评只在一项内容内打“√”,对不合格党员需在备注栏作简要说明;
2、此测评表由各位党员直接投入投票箱内,测评时间于1月20日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