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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党建工作综合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1-12-02

通工党总〔2011〕24号

市总机关、各直属单位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推动党建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不断提升服务全局、服务中心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根据通工党总〔2010〕4号《关于党建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近期将对各支部2011年党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党建 “基础性工作”。“基础性工作”突出规范化建设,着重于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运行和效果。

    2. 党建“创新性工作”。注重“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为导向。

    3.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二、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分为各支部自查、各支部互评、市总党总支日常考核、市总党组评价等四个环节具体实施。各支部自查由各支部组织实施。各支部互评由市总机关党总支结合总结交流、相互观摩方式组织进行。市总党总支负责日常考核,主要依据各支部完成全年重要工作、参与重大活动等情况进行。市总党组评价由市总机关党总支组织实施。“基础性工作”采取“达标法”,即达到《南通市总工会党建基础性工作考评细则》(见附件)要求的,不扣分,否则酌减一定分值;“创新性工作”采取“分档评分法”,即根据创新争优成果的难易程度、层次高低、对本单位全局工作贡献大小和在一定范围内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档。

    三、考核分值

    市总党建工作综合考核评价采用百分制。

    1.基础性工作。共70分。其中,支部自查分占10分,各支部互评占30分,市总党总支日常考核占15分,市总党组评价占15分。

    2.创新性工作。共30分。 “目标任务制定情况”占15分,其中,市总党总支审核占10分, 市总党组评价占5分;“目标实施及结果”占15分,其中,各支部自查占5分,各支部互评占10分。

    四、考核评定

    由市总党总支汇总四个方面的考评得分,按照先进党支部2个、良好党支部3个、合格党支部2个左右的比例,以考评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各党支部年度考评等级,并上报党组,作为评比表彰、推荐上级机关表彰先进党组织的主要依据。

    五、考核时间

    1.2011年12月15日前,各党支部完成自查总结和自评打分等工作,将工作总结和下年度打算、自评打分表即《南通市总工会党建基础性工作考评细则》和《2011年市总工会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综合考核通用评分表》报市总机关党总支。

    2.2011年12月20日前,由机关党总支组织召开党建工作总结交流互评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各支部将支部和党小组活动记录带到会场。

    3.2011年12月下旬,由党总支汇总各支部年度考评得分,进行综合评定。

    四、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党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总结和自评打分工作,既不故意拔高,也不增加水分,切实做到客观公正。

    2.狠抓落实。各支部要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做好总结迎查工作。要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形成党组抓总支、总支抓支部、支部抓党员,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3.实事求是。党建工作检查考核是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一次全面回顾和全面鉴定,各支部书记必须贯彻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做到经验说透,亮点独特,差距找准,方向明晰,以利于加强和改进本单位党建工作,利于给其他单位提供资鉴。

    附件:1.《南通市总工会党建基础性工作考评细则》

    2.《2011年市总工会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综合考核通用评分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党建工作  综合考核  通知

抄送:市总党组                              

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30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