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
(3)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用人单位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职工可以申请仲裁。在仲裁和诉讼中,调解协议书具有证据效力,可以作为裁决和判决的依据。
有哪些调解组织可以为职工服务?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在用人单位内部;
(2)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设立在城市和农村社区以及乡镇街道。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主要设立在小型非公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社区和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