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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工会在身边·助圆学子梦”金秋助学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正 发布时间: 2024-07-08

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及产业、集团公司工会,市总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推动解决特困、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家庭子女求学就业难题,根据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要求,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以工会在身边·助圆学子梦为主题的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以下家庭中在各级各类国内公立全日制学校(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远程教育、函授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就学的子女。

1.南通市总工会在档特困(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家庭(申请人及配偶和子女)人均收入在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以内,且存在患重大疾病、残疾、单亲及重大意外伤害等特殊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3.家庭(申请人及配偶和子女)人均收入在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供养2个及以上国内公立全日制学历教育、学龄前教育家庭成员的职工家庭子女。

注:满足以上23类申报条件的非南通市区户籍申请人须本人及配偶均在南通市区务工(单亲家庭除外)、子女在南通市区上学(高等教育阶段除外)。

4.在档困难职工家庭中高中(中职)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且不再继续就学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就业补贴(过渡性岗位补贴),领取就业补贴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不再进行助学。

二、排除条件

1.在城镇拥有两套以上住房或拥有两套住房且名下有别墅及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非居住类房屋;

2.拥有新车购置价超过15万元的机动车辆的;

3.名下有企业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4.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5.职工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

6.拒绝签订申请救助职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或拒绝配合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的;

7.上级工会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

三、助学标准

1.深度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标准:高等教育阶段(大专及以上)学生每生每年7500高中(中职)阶段学生和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每生每年6000;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生每年3000;幼儿园小班及以上学生每生每年3000

2.相对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标准:高等教育阶段(大专及以上)学生每生每年7000;高中(中职)阶段学生和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每生每年5500;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生每年3000;幼儿园小班及以上学生每生每年3000

3.意外致困、非在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标准:高等教育阶段(大专及以上)学生每生每年6500;高中(中职)阶段学生和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每生每年5000;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生每年2500;幼儿园小班及以上学生每生每年2500

四、申报材料

1.资助对象第1在档特困(困难)职工家庭在校子女需提供:

填写《南通市区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报表》(附件1,一式二份)。特困(困难)职工在申报2024年特困职工时已提供相关证明的可不再提供,未建档但符合特困(困难)职工申报条件的,可在填写金秋助学申报表的同时,按照《南通市区困难职工帮扶办法》(通工发〔202024号)相关规定提供申请表格和证明材料用于认定建档。在档特困(困难)职工子女学籍有变动的需提供如下材料:

1)新生入学通知书和当年缴纳学费普通发票,在校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全套(含封面)或成绩通知单复印件,若学生证上的学校名称复印不清楚的,需加盖学校公章;

2)子女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复印件。

2.资助对象第23其他困难职工家庭在校子女需提供:

1填写《南通市区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报表》(附件1,一式二份),签订《江苏省南通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附件3);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申请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家庭成员中有灵活就业人员的需由社区工会提供灵活就业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全套复印件;申报职工本人的有效江苏银行卡复印件;申请之日前12个月未经截取的工资卡银行流水(含收支情况)、工资发放原始明细表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其他收入证明原件;离异职工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复印件;病历、出院小结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病情证明原件;⑻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医疗费用凭据原件;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情况及损失证明原件;低保证、残疾证、就业创业证等复印件;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房屋产权证明、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⒀单位公示及其他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

3)子女就学证明材料:新生入学通知书和当年缴纳学费普通发票,在校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全套(含封面)或成绩通知单复印件,若学生证上的学校名称复印不清楚的,需加盖学校公章。

3.资助对象第4在档特困(困难)职工家庭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填写《南通市区困难职工家庭应届毕业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提供毕业证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1.全面掌握情况,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开展工会在身边·助圆学子梦金秋助学活动是工会推进帮扶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实现解困脱困的有效途径之一。要增强做好助学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入户调查等手段全面了解掌握申请对象家庭情况,及时指导符合建档标准的职工家庭填报和提供相关材料,及时建立、更新困难职工档案信息。要指定帮扶责任人,加强与困难职工家庭联系,与困难职工共同协商解困脱困计划,做到因户施策,精准施助。对未列入市总工会助学对象范围内的其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自行组织开展帮困助学活动,多方筹集助学资金,采用单位或个人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等多种形式提供多元化助学帮扶,努力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

2.强化服务落实,发挥制度保障作用。各级工会要加强源头参与,推动党委和政府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措施,形成多方联动的协作机制,积极实现将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纳入奖、助、贷、勤、补、免等助学政策覆盖范围,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特别是困难农民工、单亲困难女职工、因病致贫家庭子女提供经济资助,帮助完成学业。要结合实际,延伸助学链条,结合阳光就业暖心行动、关爱·圆梦工程、职业技能培训等,拓展帮扶工作内涵,有针对性地分类实施。要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大力开展暑期课堂、困难职工(农民工)亲子活动、心理健康讲座、微心愿等活动,给予他们增长知识、自我成长、心理慰藉等帮扶服务。

3.严格审核把关,扎实提升助学实效。各级工会要切实做好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材料调查、审核工作,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及时进行公示和征求意见。要部门联动,积极协调人社、市场监管、民政、房管等单位,精准核查困难职工家庭基本信息、收入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凡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条件,不列入金秋助学范围,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助学金的,将取消其助学资格,并进行通报。

请各中间层次工会于2024718日前《南通市区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报表》《江苏省南通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以及证明材料、《南通市区困难职工家庭应届毕业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2024年南通市总工会金秋助学对象申请汇总表》(含电子版)公示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市职工服务中心。联系人:戴锋、姚敏珍,联系电话:8550011059002655,电子邮箱:ntszghbzb@126.com

附件:

1.南通市区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报表

2.南通市区困难职工家庭应届毕业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

3.江苏省南通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4.2024年南通市总工会金秋助学对象申请汇总表


南通市总工会

202471


附件1.南通市区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报表.docx

附件2.南通市区困难职工家庭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3.江苏省南通市县(市、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docx

附件4.2024年南通市总工会金秋助学对象申请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