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规定,经报名、笔试、面试等程序,确定田爱红(女)同志为拟聘用人选,工作地点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1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选存有异议,请向南通市总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59002618
南通市总工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