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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通市总工会经审办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7-03-23

通工审〔2017〕1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经审会:

    现将《南通市总工会经审办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南通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017年3月13日

 抄送:省总经审办。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3 印发


市总经审办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总十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审查监督,创新构建经审立体监督体系,努力实现经审监督全覆盖,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群众中充分发挥经审组织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充分发挥经审监督作用

1.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全总《关于加强工会财务管理、资产监督管理和经费审查审计监督的意见》等文件,全面认识审计工作在从严治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面理解审计审查工作在工会发展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2.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工会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工会企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办法》、《工会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等4个文件,全面推进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和审计作用的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二、依法履职,强化审计,有效发挥审计审查监督职能

3.扎实做好“同级审”审计审查监督工作,打牢工作基础。开展市总本级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召开市总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市总本级2017年经费预算编制草案和工会经费预决算执行情况。

4.开展市总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情况审计监督工作,促进事业单位财务规范。按照要求,对市总下属6家事业单位开展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离任审计以及工程财务决算审计等项目审计,加大对下属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配合纪检、组织等部门做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经济效益指标的确定与审核工作。参与工会系统内部重大经济活动的招投标工作。

5.开展“下审一级”审计工作,加强对全市工会经济活动的监督检查。2017年市总将对通州、启东、海安、崇川区等4个县(市)区总工会、市级机关工会、城市建设工会、交通工会、卫生工会等4个产业(系统)工会开展2016年度工会经费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6.开展专项资金的审计审查,促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劳模专项资金、民主管理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7.开展计拨经费审计工作,促进工会经费征收。按照省总要求,继续抽取36家基层企业开展计拨经费审计工作,加大对基层工会留成本级工会经费的拨付与使用情况的审计审查,提高工会经费的拨缴率,为基层工会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物质保障。

三、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探索构建新的经审监督体系

8.引入外部审计力量,提高审计质量。一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会内部审计,借助专业审计力量,提升工会内部审计质量。二是主动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积极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对工会系统的审计指导,充分利用国家审计的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会内部控制、绩效管理制度。

9.搭建数据信息平台,提高审计成效。利用纪检、组织、财务等部门资源优势,建立下属事业单位资产财务、单位负责人任职情况、单位绩效目标考核等数据信息库,与纪检、财务、人事等部门联手开展审计审查。审计结束后,把审计情况列为各类考核评比的参考依据与重要指标,大力提高审计成果运用。

10.加强经审信息公开,提高资产管理透明度。建立会员代表参加经审委员会议制度,扩大审计审查报告通报范围,逐步推进审计信息公开,提高经费使用透明度。

11.建立经审委员督查制度,营造良好经审工作环境。市总经审会今年将建立市总经审委员调研督查组,组织市总经审委员深入被审计单位及基层工会,调研督查经审工作情况及审计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市总经审委员作用,推动经审工作开展。

四、固本强基,夯实基础,切实提高经审组织能力和活力

12.进一步健全经审组织建设。各级工会要严格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健全经审组织,配齐配强经审人员,为依法、规范、有效的开展经审工作提供保障。

13.深入开展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进一步推广省总印发的《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手册》,扩大经审工作覆盖面,提升经审工作影响力。二是按照规范化建设考核要求,继续开展对县市区总工会、中间层次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工作。

14.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根据全总新出台的文件,市总将结合实际,制定《市总本级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关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会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修订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形成完善的经审工作制度。

15.加强经审理论研究。召开经审信息员座谈会,继续编制《南通经审信息》,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工作难题,推动经审工作发展。

16.加强经审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举办经审干部培训班、参加专业继续教育、送课上门、网络授课等方式,加大对经审干部的培训,提高经审干部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