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工办〔2016〕51号
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
现将《2016年全市工会法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6年全市工会法律工作要点
南通市总工会
2016年3月24日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印发
2016年全市工会法律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工会法律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总十三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总体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全面推进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处、法律援助“三位一体”的法律维权体系和机制建设基础上,切实加强工会维稳、信访、普法宣传等工作,构建工会依法维权新常态,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作出新贡献。
一、加强法治宣传,促进守法理念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帮助和引导广大职工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劳动关系双方的共同追求。
1.结合省市要求制定好全市工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成立“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市总“七五”普法讲师团,抓好“七五”普法开局之年的培训工作。
2.开展普法宣传服务活动。一是借助党政资源,将工会普法工作融入“大普法”格局。建立与宣传、网络管理、司法行政、人社等部门的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利用党政提供的资源,开展普法工作。持续开展“五一劳动法律宣传服务月”活动。二是围绕企业生产发展需要,将普法工作融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把职工合法权益和企业经济利益统一起来,推动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经营管理者认识维护职工权益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针对企业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环节,市总将编印《工会在身边—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防范手册》。
3.创新普法形式,提高普法实效。运用多种方式特别是新媒体新技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职工喜爱、欢迎的形式开展普法活动,提高普法实效。一是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的宣传教育功能,积极开发“三微一端(微信、微博、微视频、客户端)普法平台,运用“互联网+”思维开展普法。二是把法治精神融入传统文化艺术形式中,繁荣职工法治文化。激发学法兴趣,在潜移默化中宣传法律知识。三是改进传统普法形式提高针对性。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各级工会干部培训班的必修课程。以职工需求为导向,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形式,探索个性化、菜单式普法教育。
二、推进法律监督,提升监督成效
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工会提出的要求。
4.充分借助有关国家机关力量,形成制度化合作关系。与人大、政协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通过人大执法检查、政协委员视察等方式推动劳动法律的实施。同时加强与政府人社、安监、公安、司法等负有执行劳动法律职责的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劳动法律贯彻执行。
5.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清风”行动。结合省总《关于全面启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四季行”活动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监督评估改进行动三年计划的通知》(苏工办〔2015〕127号 )精神,以引发劳动争议纠纷较为突出的四大问题为重点,集中开展春查劳动合同签订、夏查劳动安全保障、秋查社会保险费缴纳、冬查工资报酬支付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活动,对县(市)区工会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督察结果。市总编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清风”行动成果汇编》。
6.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示范工会评比活动,加大对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推进力度,举办全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班,为推进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保障。
三、构建制度维权,升级服务水平
7.推进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亮牌”行动。县以上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在对外醒目位置加挂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匾牌,街镇、园区工会在职工服务中心加设工会法律援助站(点),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在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律师事务所等加设工会法律援助站(点),方便职工寻求法律援助。探索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援助服务联动制度,形成合力推进工会法律援助的工作格局。继续推动县(市)、区工会落实《全省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14-2016)》,为工会工作法治化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开展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评选、宣传工作,通过以案说法,发挥示范效应,推进用人单位尊重劳动者,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8.加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推进基层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设。依托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平台,健全完善劳动关系预警网络,着力加强劳动关系预警和职工群体性事件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及早发现矛盾,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探索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新举措,更好地发挥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及时发现培育劳动争议调处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探询劳动争议处置工作规律,提炼形成有效的劳动争议处置工作法,在全市加以推广。
9.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阳光信访”要求,做好日常信访案件网上录入和协调处置。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新特点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工会工作的要求,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特殊职工群体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主动协助党政做好职工队伍稳定工作。认真做好工会社团法人核准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