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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总工会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8-07-13

(一)办公室(研究室)

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接待、督办、政务公开、信息统计、会议组织、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与审核;协助市总工会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督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负责与市人大代表中职工、工会工作者以及市政协工会界别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与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全委会委员、常委的联络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工会理论政策和调查研究工作,综合反映全市工会工作和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及动态,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重要文献、情报、资料的研究编发和工运史志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综合治理、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会对外交流、港澳台工作;指导和检查直属单位的行政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59002600,59002616

(二)组织部(产业工会工作办公室)

负责指导县(市)区、市产业、集团公司工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产业工会、行业工会发展规划、组织体制和运行指导;研究拟订组织建设制度和工会干部管理办法;指导县(市)区、市产业、集团公司工会的换届工作,协助县(市)区党委和市有关部门、企业、部省属单位党组(党委)管理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有关人事问题的组织工作;负责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综合管理;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59002623,59002608

(三)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

负责全市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参与拟订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等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工会宣传教育和网上工作规划;负责工会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劳动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组织协调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负责工会系统新闻舆论的管理和工会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市总工会并指导地方工会门户网站和网络平台建设工作,做好网上引导、动员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培训管理工会网上工作队伍;研究制定、监督落实工会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相关制度;指导职工教育、文化和体育工作,指导工会系统宣传文化教育事业单位的业务工作,联系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

联系电话:59002609,59002610

(四)权益保障部

参与研究拟订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政策和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和组织实施帮扶服务工作,维护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好工会有关农民工的服务协调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织指导开展群众性的互助互济工作;指导职工疗(休)养工作;做好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推动地方和行业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参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59002618,59002619

(五)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参与研究拟订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经济、科技政策和法规规章草案;参加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监督相关新改扩建生产性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依法监督安全生产工作、职工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参与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培训工作;指导开展群众性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会同市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表扬、培养工作,并负责日常管理,联系南通市劳动模范协会;负责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扬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59002611,59002612

(六)基层工作部

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推动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指导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与同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联系电话:59002626

(七)法律工作部

参与涉及职工和工会的法规、政策制定工作;承担对工会参与法规、政策制定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工作;负责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并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参与研究拟订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政策和法规规章草案;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信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的协调、督查和落实;负责市总工会信访工作;负责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法律顾问、直属单位法律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59002628,59002629

(八)女职工部(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

参与研究拟订有关女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特殊权益的政策和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指导推动女职工素质提升、建功立业工作;负责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理论政策研究;负责女职工组织建设的研究和指导;参与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承担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59002639

(九)财务资产管理部

研究制定全市工会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负责市总工会本级经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编制本级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研究制定全市工会企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工会企事业改革和发展;负责全市工会资产的宏观管理,按权限审批或审核地方工会资产处置事项;负责市总工会直属单位的改革发展规划,经济指标的制定和考核工作;履行市总工会出资人代表机构职责,对市总工会直属单位财务、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市总工会管理的协会、理事会财务工作;负责职工劳动福利事业财务管理体制的制定和全市工会财务工作的指导、监督。

联系电话:59002630,59002631

(十)审计处(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制定有关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的规章制度;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直属单位、协会、理事会财务的监督和审计;承办市总工会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本级工会经费预决算、资产管理和各项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下一级工会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59002636

(十一)直属工会工作部

负责管理、指导市区部省属驻通企事业工会组织,组织指导基层工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劳动技能竞赛、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指导基层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深化“职工之家”建设,推进会员评家、会务公开以及会员代表常任制等工作。

联系电话:59002651

(十二)老干部处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加强离退休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协助离退休党支部抓好支部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学习、文件传阅、参加有关会议和各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做好对离退休干部的走访慰问,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福利。协助做好本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老干部工作事宜。

联系电话:59002601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组织,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联系电话:59002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