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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级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级机关推行微型党课教育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1-04-21

通工党总〔2011〕11号

市总机关、各直属单位党支部:

    现将市级机关工委(通委机〔2011〕9号)《关于在市级机关推行微型党课教育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各单位的实际,结合创先争优和贯彻中央关于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有针对性地制订“微型党课”主讲计划。市总机关在职支部以党小组为单位、各直属单位为支部为单位,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微型党课”教育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各支部书记、支委要带头主讲,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请各单位在4月底前将主讲计划报机关党总支。

    附:关于在市级机关推行微型党课教育的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工会  党建工作  党课教育  通知

抄送:市级机关工委。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1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