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工发〔2008〕46号
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集团公司,市各直属企业:
根据南通市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业联合会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南通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通知》(通工发〔2006〕28号)和《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活动的通知》(通劳社仲〔2006〕12号)文件精神,全面推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设和谐新南通。经商定,现就申报南通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申报工作
今年,申报南通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的名额不作分配,各县(市)区要在企业、工业园区自查申报的基础上,对照条件,严格把关,加强审核,做好引导推荐申报工作。市各有关部门、集团公司要及时向党政领导汇报,研究确定申报企业,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相关工作。市各直属企业(包括省部属企业)要对照评选标准自查,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向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审办公室进行申报。
二、申报推荐时间
2008年9月15日前,由各县(市)区集中推荐上报。
三、申报条件和标准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常抓不懈,动态改进,开拓创新,务求实效。根据新形势下的新要求,申报企业、工业园区必须符合市五部门的文件要求,另外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1、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达100%。2、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率100%。3、农民工(劳务工)与企业员工实行同工同酬。4、贯彻《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建立健全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协商、职工董监事制度。5、贯彻《劳动合同法》,制定、修改和完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并公示。6、组织实施或准备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7、执行地方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等相关政策,职工工资随着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增长。8、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提升职工整体素质。9、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10、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百人以上企业)对申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满意率达80%以上。
(二)申报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
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活动要做到建立一个组织、制订一份文件、召开一些会议、突破一些难点、开展一些活动、组织一项督查、树立一批典型、建立一套台帐等“八个一”的创建竞赛活动,不断改善工业园区的软环境,提高工业园区的竞争力。
四、申报材料
各申报企业、工业园区请统一填写如下申报材料。
1、创建南通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材料:(1)南通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一式三份)及书面创建材料一份;(2)南通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指标考核表;(3)南通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职工测评表(汇总表)。
2、创建南通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材料:(1)南通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表(一式三份)及书面创建材料一份;(2)南通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企业情况表;(3)创建南通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自查和市核查情况表。
五、考核时间和方法
考核时间初定于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定。考核采取各县(市)区推荐的企业和市属申报企业分别集中交流的方法进行,各企业交流内容主要是企业的基本概况、创建过程和主要做法(特色、亮点或措施)、对照条件和标准落实的情况、取得成效等,时间为15分钟左右。企业交流材料准备拾份,请于考核时交市考核检查组。
六、其他
各县(市)区在考核时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交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面上的情况;2、贯彻全国、省、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落实情况;3、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等,请形成书面材料,并打印拾份交于市考核组。
附件:
二○○八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民管工作 和谐劳动关系△ 申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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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08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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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