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工发〔2011〕129号
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工会劳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十一五”时期劳模“创新业、立新功”五大行动经验,深化推进劳模“创新我先行、创优作表率”主题活动,激励劳模引领广大职工为“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目标建功立业,市总拟于2012年2月中旬召开南通市劳模“双创”活动推进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作用,创先我先行,创优作表率。
二、会议主要内容
1.认真总结“十一五”时期劳模创新业、立新功“五大行动”工作经验,部署推进“十二五”劳模“创新我先行,创优作表率”活动;
2.表彰十佳劳模创新工作室、十佳劳模创新能手、十佳劳模名师、十佳劳模爱心使者。
三、会议出席对象
各县(市)区总工会分管主席、生产部部长;各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主席;劳模协会理事、市区劳模代表。
四、会议时间、地点
拟于2月中旬在市文化宫召开,会期半天。
五、具体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认真总结工会开展“十一五”时期劳模创新业、立新功“五大行动”工作经验,收集典型事例、整理图片资料,形成书面交流材料,于12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市总工会经济技术与劳动保护部。
大会期间,市总将印制《劳模创新业、立新功“五大行动”成果》宣传册,宣传册给每个县(市)区和教育工会提供A4版面两版,各单位可以提供图片、表格、文字等素材交市总统计设计制作。
(二)认真做好十佳劳模创新工作室、十佳劳模创新能手、十佳劳模名师、十佳劳模爱心使者推荐工作。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原则上各类别可分别推荐1名(个),市总综合各单位推荐情况后提交劳模协会常务理事会商定(其中,十佳劳模创新工作室,市总将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核)。推荐名单截止上报时间12月20日。具体推荐条件如下:
1.十佳劳模创新工作室
重点对照市总《关于进一步规范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各项创建标准。突出考核单位领导是否重视,将工作室建设有机融入日常工作,给予物质支持,保证工作室创建有序开展。工作室应目标明确,机制健全,成效显著。工作室能够解决本单位生产、工作实践中出现的难题,成为本单位开展技术创新、技能创新、管理创新的主阵地,能够开展技术研发、技术攻关、技术协作等研究课题,成为集聚人才和广大职工学习成长的平台和舞台。
2.十佳劳模创新能手
从事一线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等级资格证书的劳模。业务技术在同工种拔尖,积极参加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出色或超额完成各项生产任务,成绩显著。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实施后产生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创新成果达到全市同行业领先水平;或所创先进操作法居全市同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大影响。
3.十佳劳模名师
积极参加师徒结对、传授技艺等活动,传授技术不保守,通过言传身教使徒弟快速掌握基本岗位(工种)技巧技能,或使徒弟技能更加精益求精,或引导徒弟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培养徒弟创新创造能力,使徒弟在企业的作用更加突出。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双带,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徒弟,及时帮助徒弟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自己模范行为带领徒弟不断进步,深受徒弟尊重并受到单位公认者。
4.十佳劳模爱心使者
长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或长期坚持为他人、为弱势群体奉献爱心,积极参与劳模“手牵手”、“一帮一”等结对帮扶活动,为有困难的职工提供生活、就业、培训等方面的服务,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社会上反应良好。
附件:推荐申报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劳模 双创△ 会议 预备通知
抄送: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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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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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