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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职工中继续开展“献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2-09-29
通工办〔2012〕138号
 
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市总各直属基层工会, 市总各直属事业单位,市总机关各部门:
    为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的集中送温暖工作,帮助特困和困难职工与全市广大职工群众共同欢度2013年元旦、春节两大传统节日,市总工会决定继续在全市职工中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献爱心一日捐”活动。全市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献爱心一日捐”活动是继承和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光荣传统;是工会组织协助党和政府改善民生,让困难职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各级工会社会化筹集送温暖资金的重要途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款对象和要求
    捐款对象:全市各级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有正常工资收入的在职职工。热情欢迎经济效益较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业主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献爱心一日捐”捐资。
    捐款要求:原则上为每人一天的劳动报酬(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一般以财政统发部分作为计算基数),多捐不限。
    二、活动时间
    今年的“献爱心一日捐”活动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结束。
    三、捐款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1.各县(市)、区总工会自行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献爱心一日捐”活动,自主决定所筹集捐款的上缴和留存基层工会的比例,分别入工会送温暖资金账户,专门用于本地区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的慰问和补助。
    2.市区各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和市总各直属基层工会的捐款,主要留在本单位用于慰问结对帮扶的市特困职工和本单位的困难职工,也可自愿上缴部分捐款给市爱心帮困基金会,由市总工会统筹用于帮扶救助市区特困和困难职工。对自愿上缴捐款的单位,市爱心帮困基金会将继续及时开具捐赠专用收据,并颁发捐赠证书。
    3.市总工会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自愿捐款,全部上缴市爱心帮困基金会统筹使用。
    四、活动要求
    1.全市各级工会要提前谋划,尽早安排部署,广泛发动和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深入细致地把工作做实做好。
    2.必须坚持捐款自愿原则,严禁采用强制规定职工捐款数额和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捐款的做法。
    3.各级工会对每笔捐款必须及时登记入账,并在单位内张榜公布捐款的接受和使用情况,加强和规范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4.凡自愿将捐款上缴市总工会的,现金捐款请直接送交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联系电话:85519295,联系人:达天铮;从银行转账和现金汇款的捐款单位,请在转账、汇款时务必写明捐款单位名称,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传真电话:85519291,以便及时开具捐款专用收据。
    户    名:南通市爱心帮困基金会;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南通崇川支行
    银行帐号:50010188000004573
 
    附件: 2013年元旦春节南通市工会“献爱心一日捐”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doc
 
 
南通市总工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9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