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工保〔2008〕3号
各区工会,市区各有关学校,江苏三友集团工会:
根据市总工会《关于设立“外来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金”的通知》(通工保〔2007〕10号)文件要求,今年市总拟资助外来困难农民工子女140人左右,助学名额分配如下:崇川区60人,港闸区40人,开发区40人。
请各区工会会同通工保〔2007〕10号文件指定的学校,根据文件规定的助学对象条件及申请程序要求,认真做好此次助学对象的调查、审核和上报工作,并将《南通市外来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金申请表》(每人一式三份)、《南通市外来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金申请对象汇总表》及其它需提供的材料于4月10日前报送市总保障部。联系电话:85519291,联系人:施伟慧。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保障工作 农民工 助学△ 通知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08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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