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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工资协商要约行动搭建平台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07-03-28
 
——启东市总下发《向企业下发工资协商特别提示函的通知》
 
    近日,启东市总下发《关于向企业下发工资集体协商特别提示函的通知》,全面拉开“百日”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的序幕。
    《通知》要求,各镇、开发区工会要主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集中时间向企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特别提示函,为及时提醒、引导和督促企业、企业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搭建平台。
    《通知》明确, 25人以上独立建会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25人以下非独立建会的企业以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
    《通知》强调,各镇、开发区工会要密切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要抓住当前开工投产、招工等有利契机,于4月底前集中开展要约、协商、职代会讨论通过、报审备案等工作,真正把这项惠及职工的实事落到实处。
    (民管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