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工办〔2012〕8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
为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一步凝聚社会合力,扩大社会影响,根据省总《关于省市县(市、区)联动开展2012年度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启动仪式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联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启动仪式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的春季要约行动启动仪式可以选择2月29日上午9:30与省总同步举行,也可以在3月3日前选择半天时间自行组织。
二、活动形式
各县(市)区可在以下两种形式中选择其中一项组织开展活动:
1、召开春季要约行动专题动员大会。可安排总结回顾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典型单位经验介绍、宣读倡议书、领导讲话等。
2、选择城市中心广场举行启动仪式。可安排10家左右企业集中签约、宣读倡议书、发放宣传资料、领导讲话等。
三、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总工会应积极争取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各成员单位共同组织此次要约行动,各县(市)区总工会有关业务部门应主动承担具体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
四、活动要求
这次要约行动是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一次重要活动,各县(市)区总工会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精心实施。要注重做好活动的宣传造势工作,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积极扩大社会影响,切实做到启动要约与推进落实工资集体协商的目标责任有机结合;与消除扩面工作中的盲点、突破建制工作中难点有机结合;与普及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有机结合;与扩大社会共识、集聚社会合力有机结合,不断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为实现“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目标作出积极努力。
务请各县(市)区总工会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启动仪式情况,包括时间、方式、内容、效果、照片等于3月5日前报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并发送到电子邮箱:
ntmgb@126.com.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民管工作 工资协商 要约 通知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2月9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