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印华光
近二百年的工会史是资本与劳动不断统一的历史,也是劳资关系不断调整的历史。随着资本的不断扩张,工会也在不断改变自己的组织形式和斗争的方式。工会的战略调整始终围绕着劳资关系而展开的,因此,劳动关系始终是工会战略调整的主线和核心。
一、
开展工资协商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1、维护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是工会的天职。
△我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在国民总收入中的比重过低,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增幅缓慢。
△企业内经营者与普通职工间的收入差距过大,且呈扩大趋势。
△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混乱。
2、倍增计划为工会履职提供了良好机遇。
3、长期的合作共存,为提高协商质量奠定了基础。
△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存在形式化倾向。
△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绝大多数在乡镇、街道以下进行。
△工资协商质量有待提高。
因此,面对以上种种问题和现状,我们所有工会干部要把工资协商做成一件有意义的事:
▲为工作增趣:一项挑战的事业
▲为自己积善: 一项慈善的事业
▲为工会正名: 一项朝阳的事业
二、
明确程序,精心运作。
1、协商的准备
(1)、明确协商主体:
▲企业协商主体:企业行政方、企业工会方。
▲区域协商主体: 区域企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或企业方推荐的代表、区域工会代表。
▲行业协商主体:行业企业组织,行业协会或同行业企业方推荐的代表、行业工会组织或相应的工会组织。
(2)、启动要约:在广泛深入了解职工和企业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协商主体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要约,要约的内容包括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另一方在接到要约书后20天內予以书面答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工会方还必须向上级工会作出报告。
要约主体:企业工会向企业发出要约;行业工会向行业内企业发出要约;区域工会向区域内企业发出要约。
(3)、推荐代表:工资集体协商的代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产生,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工资集体协商,双方协商的代表人数必须相等,任期一般和工会任期相同,任期内如遇人员变动应及时替补。
▲企业代表:由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他人员组成,企业法人作为首席代表。
▲工会代表:由工会委员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推荐代表,工会主席作为首席代表。未建会的由职工集体协商代表并推举首席代表。
▲区域和行业协商代表也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产生代表。
代表产生以后要对代表的权利、义务、职责等方面进行培训,以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
2、正式协商:这是关系到工资协商质量的关键阶段。
作为工会方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处于弱势地位,同时还将面临许多复杂的局面和预想不到的问题:
——由于权利的不对称,而造成的资料准备不全甚至收集不到。
——职工内部无法形成一致的意见,甚至出现要价过高。
——职工对工会和谈判代表失去应有的信任和支持。
——行政方拒绝接受要约或无故拖延。
——以生产经营亏损的名义拒绝职工增加工资的要求。
——无协商对方等等一系列问题。
△搜集资料:协商的双方有义务按照对方要求,在协商开始前5日内提供与工资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
(1)、要求企业提供各工种职工上年度的年薪;企业资产负债表、企业投入、产出、销售及资金回笼等真实情况。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提供的情况很多都是不真实的,有的会用涉及企业机密不宜提供为由而拒绝。此时,工会应在职工中收集各工种职工的收入情况,掌握各车间的生产运营情况,和通过销售人员了解产品销售及资金回笼等情况。
(2)、职工对本年度工资增长的愿望及对上年度工资的意见等。(主要通过职工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
△确定协商重点:
按照企业谈薪酬、区域谈增长、行业谈工价的要求,确定协商的重点。
(1)、企业协商的重点:以上年度实发工资数开展协商,协商中要注重企业劳动定额、计件计时工价、新品开发等工资协议,积极探索企业年薪、职工福利、公积金缴纳基数和社保基数缴纳标准等复合协商制度。例:恒龙服饰有限公司在协商中划分工种及工资确认方式,然后协商计件工资单价,协商每道工序的定价,使职工工资得到合理增长,提高了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
协商中要克服平均化、统一化的倾向,力求做到一企一策。将个性化与多样性相结合,统一性与差异性相结合,这是在工资协商中最容易出亮点的基础。
(2)、区域协商的重点:确定区域职工工资增长目标系数。围绕工种岗位工资协商,同时参照行业工价进行分类指导,开展协商。
(3)、行业协商的重点:行业内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各工种劳动定额标准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履行集体协商程序:
这里首先要说明的是在正式进入协商程序期间,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轮流担任协商会议执行主席。协商会议执行主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工资集体协商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协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协商双方,并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协商双方可书面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本方的协商代表,但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
△如何当好职工方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既是编剧,又是导演,同时还是主要演员。
(1)、勤勉尽责,不辱使命。
(2)、勤于学习,争做复合型首席代表。
(3)、加强能力建设,确保协商实效。
首先是谈判能力。第二是凝聚能力。
▲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要通盘考虑协商全过程的设计,对每一个重要环节都要统筹考虑,并对全体参加协商的人员进行合理分工,甚至还要考虑到每一个细小的环节。
二是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模拟运作,充分发挥首席代表的主导作用。
三是主演当然是协商的关键人物,主演的胆识、语气,甚至是动作都会带动整个协商的氛围,影响每一个参加人员的情绪,决定着整个协商的成功与否。
在协商过程中,对发生分歧不能解决时,还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协调,以早日达成共识。3、审议审查:
△审议:无论经任何形式协商形成一致意见的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同意即获通过;未获通过的草案,由双方重新协商修改后再次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然后双方首席代表签约。
△审查: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后,签约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在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一式四份及情况说明、要约、回复、协商记录、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等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集体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在收到合同等文本之日起15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签约单位。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合同即生效;提出异议的,协约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后,重新上报。签约单位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员工公布。
△监督:签约双方应当定期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专门人员,监督合同的履行。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共同研究,协商处理。签约双方应当将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
△变更:按《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有关条款进行变更
或解除。3月23日省人大二十一次常委会上全票通过的《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中,首次提出了即时协商的概念:即在同一协商周期内,原工资协商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对工资协议提出修改要求的,经双方同意,应当即时开展工资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更加完善了变更的条件。
三、工资协商的实效性,是工资协商的最终目标。
1、增强了企业的实力,为企业发展增添了后劲。
(1)、增强了企业实力。(2)、稳定了职工队伍。 (3)、促进了企业文化建设。
2
、有效维护了职工获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利。
3
、实现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4、
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
最后,借用省总杨主席在世界五百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现场观摩会上的讲话
:
工资协商要充分体现“职工代表职工选,职工议题职工提,协商结果职工审,协商成果职工享,协商效果职工评”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