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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建家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1-12-13

 

通工办〔2011〕133号

 

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基层工会夯实基础、发挥作用,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促使基层工会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体现新作为、实现新跨越,现就做好2011年度基层工会建家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标准

    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按照“五一个”(有一个健全的领导班子、有一条畅通的民主渠道、有一套基本的维权机制、有一个丰富的活动平台、有一个独立的银行账户)的要求,进行自查确认和考核验收。考核达80分以上可申报合格职工之家,90分以上可申报模范职工之家。坚持分类指导,对有关基层工会不作要求的考核内容考核时可不扣分。

    二、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1、基层工会自查。由基层工会对照标准,填写自评表,并向中间层次工会进行申报。基层工会自查要对照各自制定的年度工作和建家计划,结合年终总结一同进行。要发动广大会员群众参与工会建家的自查,通过自查总结,找出差距,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明年工会建家的目标任务。坚持会员评家制度,实行“会务”公开。基层工会建家自查的情况要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会员(代表)大会投票认可(会员(代表)大会对工会工作的满意率要达到60%以上)后向上一级工会提出考核验收(或确认)的申请。

    2、中间层次工会考核。根据申报情况,对照基层工会自评表,逐家逐项考核验收,评定合格职工之家、模范(先进)职工之家等次。

    3、报上级工会备案。中间层次工会评定和申报的模范职工之家要同时报上级工会组织部门备案,作为2011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基层工会自查到12月20日结束,中间层次考核到2012年1月10日前结束。

    三、几点要求

    1、开展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和建家活动,是全面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一个重要载体,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考核工作,制订计划,认真落实。

    2、要加强对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和建家活动验收考核阶段的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深化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活动。

    3、认真做好“双评”工作。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对工会工作和工会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对“双评”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分析,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并及时向会员群众公布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4、认真做好总结工作。通过对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和建家活动考核验收,查找差距,弥补不足,认真总结经验,谋划好明年工作思路。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