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市总工会
如皋市从2008年3月开始试行以工代会年会制和工代会代表任期制为核心内容的工代会常任制,同年8月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县(市)级工代会常任制的试点工作。经过几年来的不断创新发展,这项制度日臻完善,渐显成效。2010年,我市这一做法被南通市总在全市推广,随后又被省总在全省推广。
一、建章立制、学习借鉴,搭建常任制制度平台
依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工会的各级地方代表在各自所代表的范围内,享有相应的审议权、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但是由于闭会期间是由工会委员会履行权力,所以实际上工会代表履行职责的时间只有会议期间的短短几天。而通过建立代表大会年会制和代表常任制,在届期内每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能让代表持续履行权力,使“一次性会议代表”成为“常任代表”;同时通过定期开展代表活动,充分联系代表,便于代表行权。借鉴人大与政协委员的常任制模式,我们研究制定了“一意见四办法”:《关于试行市工代会代表常任制的意见》、《关于市工代会代表任期制办法(试行)》、《关于市工代会代表活动办法(试行)》、《关于定期召开市工代会年会的办法(试行)》和《关于市工代会代表意见办理办法(试行)》,以文件形式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加强领导,形成了工代会代表常任制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使常任制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一是任期制。代表经选举产生后,其任期与工代会大会届期一致,职责与权利不变。届期内代表若因涉嫌违反党纪国法被立案审查的,市总可以暂停其代表资格;因死亡、调动,组织关系转出本市或因年老体弱等原因难以履行代表职责的,可以终止其代表资格;对缺额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补选产生。
二是年会制。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例会,一是听取和审议市总常委会、经审会工作报告;二是评议市总领导班子及组成人员;三是对工会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和决议。
三是活动制。建立代表活动日制度,市总作情况通报并征求代表意见;邀请代表参与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建立代表联系会员、代表调研、代表视察、代表教育培训等制度及代表团制度,保障闭会期间代表的优先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和会内监督权得到落实。
四是提案制。代表或代表团深入一线职工,就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或基层工会组织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普查、调研等活动,并撰写提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提交代表大会提案委员会。
二、创新载体、畅通渠道,丰富常任制活动形式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代表活动,在工会与职工之间构建起一座最直接、最有效的通畅桥梁。
一是调研。将240名代表分成15个活动小组分别就非公企业组建工会、规范会员入会、维护外来工权益、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以及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热点问题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为市总及时掌握基层动态、推进重点工作等发挥参谋和助推作用。今年,我们已组织开展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由此形成的劳动合同法修改意见已提交给了市人大常委会。
二是联系。每个市总常委联系一个代表团,每位市总委员联系2-3个基层工会组织,每位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会员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群众思想动态。根据职工呼声和代表要求,市总已成功打造出了会务公开、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和谐企业创建、劳动争议调解、职工心理咨询等一批特色工作品牌。
三是提案。每年召开年会前,市总发出书面通知与提案表,要求代表撰写提案与建议,把基层工会和广大会员群众的所想、所盼、所急、所怨及时反馈上来;让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得到有效处置。市总对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梳理,对涉及工会重大活动的事项,以决议的形式提交大会审议并通过;对可以直接答复的,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的形式答复;对不属市总职责范围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转送相关部门,或形成提案与建议,提交每年的市人大和政协会议。自2008年建制以来,市总共收到代表提案和建议161条,都一一给予了答复和落实,创建和谐企业、建设企业文化职工文化等重点工作均在大会上以决议的形式通过,并全部得到落实。
四是监督。实行常任制后,市总把大事、要事的落实情况全都交由代表监督,把代表增替补、人事变动、劳模评选、工程招投标等多个重要事项向代表报告,邀请代表现场监督,接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让代表作用在行权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2008年8月,市总在下属单位人员招聘面试会时特邀了10名代表作为现场监督员,并赋予他们现场否决权。市总建设综合大楼过程中,全过程接受代表监督,建设费用全部向代表和社会公开公示。
五是视察。自2010年以来,市总已连续三年组织代表视察企业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工作,现场检查员工休息室、饮水及卫生防护等设施,并对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劳保福利落实、女职工特殊保护、安全合格班组创建等方面工作进行评价,提出相关建议。今年,我们还邀请了工青妇界政协委员参与代表视察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活动影响力。
六是培训。市总通过会议、培训、专题论坛、经验交流会、参观考察学习以及手机短信平台等,对代表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会基础理论、工会业务知识和代表履职等方面内容的培训教育,不断增强代表参政议事能力,助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规范操作、注重实效,提升常任制工作水平
五年来,我们认真实施“一意见四办法”,召开了五次代表大会,先后解决了代表资格确认和补选、代表提案收集与办理、代表活动的组织与安排、会议经费的保障等难题,形成了“联系职工、收集民意、参加会议、参与调研、反映意见、提出建议”的工作模式,显现出了四大成效:
一是提升了会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实行常任制后,市总能更广泛地收集各方面的意见,更大程度地开门办会,避免和减少了决策上的失误。如一位代表提出“建立面向全体职工的职工服务中心”的建议,市总约见该代表面商,将原定的主要面向困难职工的规划方案改为建设集职业介绍、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八大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职工服务中心。中心建成运行后广受好评。
二是落实了代表权利并增强了代表责任。实行常任制后,代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明确,代表意识和责任观念进一步强化,充分调动了他们联系会员职工,了解民意,反映民情的积极性,畅通了上下沟通渠道,密切了工会组织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
三是勤政高效地推进了工会重点工作。代表参与评议市总领导,并对市总的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进行跟踪监督,形成了由下而上的开放式监督机制,促进了工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强化了职工会员对工会的拥护度。常任制使代表这个纽带及时做到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为会员代表和会员群众提供了参与工会重大事项决策的平台,拓宽了广大会员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渠道,使工会组织与会员群众的联系更为紧密,使工会组织能更广泛地听取代表和会员群众的意见,更及时地改进工作中的缺陷和不足,从而不断提高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