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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南通市委批转市总工会党组关于筹备召开南通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请示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2-12-07
通工办〔2012〕172号
 
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市总各直属基层工会:
    南通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将于2013年3月召开,现将《中共南通市委批转市总工会党组关于筹备召开南通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请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30日印发
 
 
中共南通市委批转市总工会党组关于筹备召开南通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请示的通知
 
通委〔2012〕57号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市委同意南通市总工会党组《关于筹备召开南通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请示》,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通市委员会
2012年11月23日
关于筹备召开南通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中共南通市委:
    南通市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于2008年3月召开,将于2013年3月届满。市工会十二大以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落实,切实履行工会职能,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为建设全面小康新南通作出积极贡献,圆满完成了市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每5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的规定,我们拟于2013年3月份召开南通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现将筹备工作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和议程
    大会的主要任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回顾总结市工会十二大以来全市工会工作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研究确定今后五年我市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主要任务,围绕“加快现代化、再创新辉煌”的战略定位,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进一步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大会的主要议程:听取市委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听取和审议南通市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第十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南通市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二、代表名额和分配比例
    根据全总《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精神和控制会议规模的要求,参照市工会十二大的规模,市工会十三大的代表名额拟为450名,另安排特邀和列席代表60名左右列席会议。
    代表名额分配:主要参照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现有会员数进行分配,充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代表组成比例:现职工会工作者约占55%,其中有一定数量的基层工会干部(含兼职主席、副主席);模范、先进人物约占15%(其中有一定数量的基层一线职工);工会积极分子(不含兼职主席、副主席)约占13%;科技、管理人员(包括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知识分子和知名人士)约占12%;生产一线工人约占5%。
    代表中,女代表不少于25%,35岁以下青年代表不少于20%,非中共党员代表不少于10%。
    代表中还应有港澳台、归国华侨、少数民族、进城务工的会员代表。
    三、代表的条件和产生办法
    代表的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本职岗位和工会工作中做出成绩;
    (二)廉洁奉公、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有一定议事能力;
    (四)中国工会会员。
    代表产生的办法: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十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的规定进行。代表一律以工会隶属关系所在地产生,选举代表的差额比率,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0%。出席市工会十三大的代表,以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为选举单位选举产生。
    (二)市总工会机关、工会直属事业单位的代表由市总工会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分配到有关县(市)区、产业(系统)、 集团公司工会选举。
    (三)特邀代表由市总工会与有关方面协商确定。
    代表候选人要经所在单位广大会员充分酝酿,民主协商,自下而上提名,并征得同级党委同意,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全委扩大会议或代表会议进行选举。
    根据全总《若干规定》精神,南通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由市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组成市工会十三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各县(市)区、产业(系统)、 集团公司工会在选举前,应事先将市工会十二大的代表候选人预选名单报市总工会(候选人预备名单应多于分配代表名额的10%),经初步审查后再进行选举。代表选举工作在2013年1月10日前完成。
    四、南通市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方案
    根据全总《若干规定》,结合我市工会实际,南通市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拟设委员71人。今后委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或新增委员时,采取替补或增补办法进行。
    委员中,现职工会干部不少于80%,先进模范人物、科技人员、工会积极分子应占一定的比例,其中女委员不少于20%。
    工会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根据《若干规定》,拟设常委13人,为了方便工作,常委主要在驻会委员中产生。
    根据全总省总《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县级以上工会经审会委员人数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0%”的要求,南通市总工会第十三届经费审查委员会拟设委员15人。
    南通市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名额分配及推荐办法,另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五、筹备工作安排
    南通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我市职工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市工人运动中的一件大事。市总工会将在市委、省总工会的正确领导和市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组建筹备工作机构,按照规范程序,认真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把筹备工作作为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认真选好代表,切实保证代表的素质,如期圆满完成代表选举工作任务。要把选举代表的过程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过程;作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动员全市职工群众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建功立业的过程;作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不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增强工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影响力的过程。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妥善处理,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确保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执行。
    附件:南通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doc
 
中共南通市总工会党组
2012年11月17日
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     2012 11 2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