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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彪同志在市总召开的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09-03-20

 

 2009年3月19日

 

同志们:

    在全市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际,市总召开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会议。这次会议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市总十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围绕工会工作大局,营造和谐发展环境,继续全面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把经审工作提高一个新水平,充分发挥经审组织在推进“扎实保增长、全面达小康”中的积极作用。

    刚才,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进行了去年经审工作交流,研讨了今年经审工作创新和科学发展思路,为今年进一步提升经审工作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从交流情况分析,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的经审工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围绕工会中心工作,切实履行经审职责,着力规范化建设,精心组织审查审计,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经审工作成绩喜人。具体表现为:

    一是着力规范化建设。围绕强化基层建设,创新维权机制,协调劳动关系,办好实事工程的工会工作重点,以广泛开展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载体,积极推进企业基层工会开展规范化建设,不断促进经审规范化建设深入,努力搞好经审工作的审帮促。

    为推动经审规范化建设深入发展,认真贯彻执行通工审〔2006〕12号文件精神,在2007年首次对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规范化建设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形成机制的要求,去年3月市总对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规范化建设进行了认真考核,表彰教育、建设、卫生、港口集团工会经审会为一等奖,二等奖8个,三等奖6个,以评比和考核促进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经审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

二是积极配合促收缴。为认真落实全总的“一改三策”,改革经费上缴办法,推行工会经费税务代收、财政代扣和收取建会筹备金,市总坚持经费收缴的主动权,努力构建工会为主、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协助、基层工会配合收缴的机制,整体联动,齐抓共促,积极收缴,争创新高,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成效显著,全面完成了省总下达的经费收缴任务。

    在税务代收和财政代扣工会经费的新形势下,努力创新和完善经费收缴机制,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积极推进基层建立工会经费计拨台帐,分析重点单位收缴状况,加强信息传递,及时掌握收缴进度,加强工会经费专用收据管理,着力推进税务代收上水平。积极配合市总认真开展“三查一补”和“年度清算”工作,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认真开展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工作,切实做到工会经费应收尽收。

三是自身建设新提高。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切实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监管,在涉及企业破产转制、资产转换、和公司重组的工作中,超前谋划,主动联系,掌握信息,及时汇报,确保工会资产不流失。开展对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的专题调研,认真搞好经审干部的业务培训,值得一提的是,建设工会坚持每年一次的经审干部业务培训,有力促进了经审干部业务水平的提高。

    切实加强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坚持“三同时”,2008年新建企业经审组织组建率100%,为经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切实加强经审工作制度建设,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在认真学习研究市总相关文件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经审工作制度,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确保工会一切经济活动民主、阳光运作。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经审工作还存在不足:一是经审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经审规范化建设有待深化,三是经审工作分类指导和服务还有待加强,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为认真做好市总十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任务,我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审工作提出如下三点意见:

    一、深入贯彻十五大精神,充分认识经审工作的重要性

    中国工会十五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的主题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务实创新、开拓进取,团结动员全国亿万职工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认真学习全总十五大精神,充分认识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着力提升经审工作水平。

    王兆国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工会经费收缴和审计工作,强化经费审查,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金融危机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主动依法科学维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工会工作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是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职责。为此,工会经审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扎实工作,为工会工作的全面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各级工会组织要站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的高度,把工会经审工作放到工会工作大局中去考虑和把握,进一步强化对工会经审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和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搞好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工会经审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经审工作在工会全局中的作用。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升经审工作的水平

    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把更多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组织。”各级经审组织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积极争取行政的财力支持。全总提出的“一改三策”是对工会经费收缴方式的改革和创新。各级经审组织要按照“扎实保增长,全面达小康”的要求,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与税务部门共同抓好规模以上企业重点,突破非公经济难点,减少第三产业空白点,努力做到企业工会经费应收尽收。要针对公务员津补贴的调整和义务教育实行绩效工资实际,积极与财政部门协商工会经费计拨基数,继续搞好行政事业直接划拨,在“一入轨、二足额、三覆盖”上下功夫。

    坚持工会工作开展到哪里,经审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工会经济活动运行到哪里,经审工作就监督到哪里。要加强对本级工会经费预决算审查审计,积极开展对本级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实务审计、下级工会经费“收管用”审计,计拨经费的审计,对工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和基建工程的审计。还要搞好工会资产管理审计,尤其要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监督,进一步强化资产监督管理的效能,建立健全以审计为基础的经费审查监督制约机制。

    要进一步加强经审工作制度建设。年内全总将出台新修订后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各级工会都要依据《工会法》进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单独开立银行账户,建立健全经费预决算审批制度,各级经审组织要认真做好本级工会预决算审查审计工作。在认真执行市总已经颁布的经审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经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一整套符合工会实际的科学有效的经审制度,以制度创新,推进经审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坚持经审考核为载体,着力推进经审工作上新台阶

    继续广泛开展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是落实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的重要载体,是夯实经审工作基础,推动经审工作整体水平提升的有效措施,各级工会要在巩固经审规范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真正把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落实到基层工会,促进工会经审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为促进规范化建设的开展,要切实加强经审组织建设,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坚持做到“三同时”,进一步完善经审组织建设机制。要研究破解制约经审工作创新发展的难题,探索经审工作规律,推进工会经审工作理论创新。要围绕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加强分类指导,搞好协调服务。

    为促进经审规范化建设的开展,要按照全总十五大精神,努力加强经审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搞好经审干部的科学发展观教育,认真搞好经审干部的培训和后续教育,鼓励和支持经审干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提高经审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审干部队伍。

    同志们:让我们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市总十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把全市工会的经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