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建立健全以审计为基础的经审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工会经济活动健康运行,把经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工会工作大局,充分履行经审职能,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积极推动经审工作创新发展,在工会工作全局中发挥应有作用。
2.按照《工会法》的要求,建立经费审查监督制度,依法开展经费审查工作,切实承担起审查监督工会资产的职能。把经费审查审计作为服务工会全局的重要举措,促进收管用,搞好审帮促,为工会经济活动健康运行保驾护航。
3.要认真贯彻执行全总即将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县级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要以省总拟于年内召开的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为契机,认真总结在规范化建设中的经验和做法,展示南通经审工作的风采。
4.适当修改中间层次工会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考核办法,在提交市总经审会全委会讨论通过后下发执行。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要制订对下一级有针对性的易于操作的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考核办法,以考核促进、落实、激励规范化建设上水平。
5.以建立健全审计为基础的经费审查监督制约机制为目标,坚持把工会的全部经济活动纳入审查审计监督的范围,加大对工会经费和资产运行过程的制约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促进工会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6.加强对工会经费预决算的审计监督。坚持突出重点,把主要精力放到事关工会经费和资产安全完整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监督上。还要认真开展计拨工会经费审计,下级工会经费“收管用”情况审计,工会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7.加强对工会各类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强对上级拨付、财政补助、社会捐赠和本级预算安排的困难职工帮扶、劳模困难补助等各项专项资金的审计,防止被挤占、挪用、截留和损失浪费,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8.加强对工会资产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要积极探索对工会资产进行审计监督的有效形式,要重视加强对投资决策、产权管理、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发展,促进工会资产保值增值。加大对工会重大基建和维修工程的审计力度,实现从立项开始的全过程监督。
9.认真制订审计回访制度,推动审计意见整改落实,要切实拓宽审查审计范围,注意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健全审计复核制度,积极应用和推广计算机辅助审计,充分发挥审计软件作用,提高审计监督水平。
10.加强工会经审组织建设,配齐配强经审干部,建立特约审计员队伍,推进工会经审工作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审干部队伍,加强对经审干部的业务培训,继续办好《南通市工会经审工作情况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