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大局 积极进取
努力推动财务和经审工作创新科学发展
2007年9月27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在喜迎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前夕,在全会积极筹备市工会十二大召开的紧张时刻,我们举行全市工会财务、经审工作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是以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也是市工会十二大圆满召开前必须做好的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全市工会十一大以来财务和经审工作取得的成绩,交流财务和经审工作的经验,表彰财务和经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研究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市总工会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为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做出成绩的各级工会财务、经审干部表示亲切的慰问!对予以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大力支持的党政工领导表示衷心感谢!
市工会十一大以来,在全市各级工会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工会财务人员和经审组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认真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新时期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坚持围绕工会工作大局,广泛开展“四有五好一创优”的财务竞赛,全面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搞好工会经费收缴,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依法履行经审监督职责,健全经审监督制约机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为推动全市工会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勇于开拓,规范运作,创新工会经费收缴机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民营经济迅速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收入分配多样化,劳动就业市场化,少数企业工会经费收缴不及时,甚至个别企业严重拖欠工会经费,给经费收缴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市工会十一大召开不久,市总在充分调查和论证的基础上,大力宣传和落实《工会法》和《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坚持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和加强经审监督,把不断增强工会财力和搞好经审工作放到工会工作大局中去把握,借鉴海安、通州等县(市)工会委托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市、县(市)工会委托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促进了市、县(市)工会经费的快速增长,被省总誉为“南通模式”。在此基础上,市、县(市)总认真贯彻落实省总、财政厅《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财政代扣或集中支付到工会的机制。
在税务代收、财政代扣工会经费的新形势下,各级工会牢牢把握收缴经费主动权,努力构建工会为主、税务代收和财政代扣、中间层次协助收缴机制,勇于创新,上下配合,整体联动,齐抓共促,主动与税务、财政部门沟通信息,提供各项基础资料,定期召开收缴情况分析会,排查和催收上年漏交、欠交单位的工会经费,并利用税务部门清算所得税的有利时机,一并对基层单位工会经费进行年度清算,有力促进了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一市六县(市)总连续五年全面超额完成了省总下达的经费收缴指标。
各级工会针对非公企业组建工会难的突出问题,按照《工会法》和《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法定要求,加大税务代收经费的力度,实施收缴工会筹备金,对凡未建工会的单位,一律征收2%工会筹备金,这一举措运用经济杠杆有力促进了基层工会组建工作,调动了基层单位,特别是非公企业组建工会的积极性,非公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取得长足的进展。
各级工会为促进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坚持以审促交。财务、经审认真开展“三查一补”和“年度清算”,努力做到工会经费应收尽收。市总通过对市直大单位工会经费年度汇总审核,补收40%部分工会经费入库60万余元。市总、海安、崇川区总特约经审员在以审促交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05-2007年对110余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了计拨经费专项审计工作,查补40%部分工会经费入库近80万元。
工会经费收缴总量的又好又快的增长,为工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为工会重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在维护职工权益、坚持职代会制度、签订集体合同、推进工资协商、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双争双创”活动、结对帮扶送温暖、关爱农民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各级工会财务、经审组织的积极工作,得到了上级工会的充分肯定,在去年全省工会财务竞赛中,市、县(市)总财务首次被省总全面表彰,市总财务部荣获特等奖,六县(市)工会均获一等奖,2002-2006年连续五年市总财务部门被表彰为“全国工会财务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海安县总荣获2000-2004年、2005年通州市总、2006年如皋市总被评为“全国工会财务工作先进集体”,2002年-2006年连续五年市总经审办荣获省总考核一等奖,2003年荣获全总经审工作先进集体。在2001-2006年省总经审工作“双先”表彰会上,南通市总等9个先进集体、段仁贵等14名先进个人受到省总表彰。
二、抓住机遇,精心组织,积极参与达标创模活动
各级工会按照苏工发〔2005〕18号文的精神,根据省总的评比要求和我市工会工作实际,市总研究确定了创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用三年时间力争使市、县(市)、区工会全部进入模范行列,分期目标作了相应安排。围绕市总确定的创模总体和分期目标,财务和经审工作高起点定位,全力以赴投入创模活动,聚精会神搞好创模工作。
各级工会财务、经审工作领导和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创模活动是落实中央对工会工作新要求的客观需要,是推动工会组织提高工作水平的良好机遇,是为工会工作进一步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的有利契机。围绕创模,精心组织,周密谋划,规范运作,把财务、经审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财务、经审考核10分全额得分,决不丢失0.1分。尤其是财务工作的经费收缴不能成为一票否决的内容,努力做到首战必胜,每战必胜,确保创模目标如期圆满实现。
各级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领导和干部围绕创模目标,着力开展财务“四有五好一创优”的竞赛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以竞赛和规范化建设为载体,重点解决工会经费计拨到位(40%足额上交、60%基层工会留成到帐)、依法独立建帐、经审实务审计等问题,规范基层工会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工会经审工作体制和健全经费审查监督制约机制,把财务和经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圆满实现创模目标中充分发挥财务、经审的积极作用。
由于各级工会财务、经审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工会的创模工作圆满地实现了第一年的预期目标,市总在首轮创模中荣获全省十三市创模第一名,海安县总和通州市总分列全省县(市)创模第一名和第三名。市总财务和经审在创模考核中,除应得分外,还双双为市总各增加了宝贵的奖励分3分。在二轮创模中,如东、海门县(市)总和崇川区总也顺利地进入了省工会工作模范县(市)区的行列。
三、夯实基础,加强管理,提高财务经审工作水平
各级工会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充分认识预算是财务和资金管理的重要基础,是合理有效使用资金的前提,是科学评价财务和资金管理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财务资金预算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同时建立预算的追加审批制度,对预算的执行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于追加预算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以保证预算的严肃性。财务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为重点,提高科学理财能力,经审以预算审查为重点,加强经审工作监督。
各级工会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科学理财、经审监督,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和资金的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上级工会下发的财务内控制度,修订和完善工会经费计拨审计等十六项经审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对已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在完善制度和督促落实上下功夫,为工会工作和服务职工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各级工会围绕经费收缴、财务管理、审查审计、制度建设等财务、经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了解序时进度,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分类指导,帮助基层工会解决财务竞赛和经审规范化建设遇到的实际问题,扎实有效地推进财务“四有五好一创优”竞赛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
各级工会加强财务、经审干部的培训。组织财务、经审干部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财务会计、经审业务、计算机等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财务、经审干部工会业务、经费管理、审查审计、沟通协调、服务大局、勇于创新的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财务、经审干部队伍。积极稳妥推进工会直属企事业改革,科学修订直属企事业的考核办法,促进工会劳福事业的发展。
各级工会切实加强工会经审会的组织建设,坚持做到“三同时”,配齐配强经审干部,尤其是按要求配齐配强县(市)总工会经审办的干部,根据工作需要,相继建立特约经审员队伍,建设一支以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经审干部队伍,为强化经审监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的意识到财务和经审工作还存在不足:一是财务、经审工作发展不平衡,尤其是基层工会的财务、经审工作亟待加强;二是财务、经审工作的管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财务、经审工作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为进一步做好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我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务、经审工作提出如下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财务、经审工作自觉性
当前,工会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党的十七大将于10月15日在北京隆重召开,必将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指明前进的方向,为工会工作提供广阔的发展前景,这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和统一于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不断发展的实践过程,积极探索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创新实践,充分发挥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在工会工作全局中的作用。
加强财务、经审工作,有利于推动工会全局工作的开展。当前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职工办实事好事的任务加重,工会经济活动增加,经费总量增大,要求更好地发挥财务的物质保障和经审组织的审查监督作用,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和资产,确保审查审计监督落实到位,提高维权工作质量和水平,为促进工会整体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财务、经审工作,有利于更好地实施《物权法》,保护好管理好工会资产。《物权法》规定,社会团体依法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受法律保护。工会依法对工会资产享有所有者权益,同时也依法对加强工会资产管理负有法律责任。搞好财务、经审工作是工会组织实施《物权法》,保障工会资产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防止工会资产流失,维护工会资产所有权的重要举措。
加强财务、经审工作,有利于促进工会重点工作不断深入。通过税务部门加大工会筹备金的收缴力度,促进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把“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落到实处。通过以审促交方法,促进基层工会解决独立建帐难、60%留成经费到位难、实务审计难问题,确保工会经费应收尽收。通过有效的资金投入和审查监督,确保工会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促进工会重点工作水平提升。
二、明确任务,进一步认真履行财务、经审工作的职责
工会财务、经审工作在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促进工会全局工作、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此,各级工会财务和经审组织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指导财务和经审工作,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加强工会财务管理,认真履行经审监督职责,建立健全以审计为基础的经费和资产审查监督机制,重点做好以下三点工作:
㈠坚持创新并完善工会经费收缴机制
各级工会要继续落实全总提出的“一改三策”,用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求得大提高,扩大收缴面,提高收缴率,促进工会经费的快速增长,在“一入轨、二足额、三覆盖”上下功夫。“一入轨”是指构建委托税务代收、行政直接划拨和工会组织自收的经费收缴新体制,从而达到税务代收和财政直接划拨的全部入轨,形成工会经费收缴的新格局。“二足额”是指2%工会经费全额实行税务代收、财政直接划拨到位,这项工作要在调查研究、统一各方认识的基础上,尽快取得突破。“三覆盖”是指实现工会经费收支两条线,做实各级工会经费帐户,树立工会大财务观,逐步形成工会经费收缴的全覆盖。
各级工会要增强搞好工会经费收缴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代收工会经费必须纳入工会经费集中户统一核算,必须使用《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切实搞好工会经费的收入管理。要与税务、财政部门形成良好的合作机制,将工会经费纳入税务稽核内容,加强税前扣除管理,合理确定代收手续费,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网络,定期召开工会经费收缴情况分析会,形成三方合力,促进经费收缴。要加强台帐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摸清底数,掌握费源,建立“三级台帐”,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向财、税部门反馈信息,努力消除税务代收的盲区,实现工会经费应收尽收。
各级工会要探索开展工会经费计拨审计新办法。在税务代收、财政代扣的新形势下,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坚持以审促交,开展“上审一年,下审一级”、“查漏补欠”、“审往年,促当年”、“三检查一清算”等经费计拨审计工作。要全面建立特约经审员队伍,充分发挥特约经审员在以审促交中的积极作用。
㈡着力加强改进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各级工会要深化工会财务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制订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一是要在系统内逐步实行工会经费全面预算管理,做到合理立项、科学论证、严格标准、项目核算,确保资金合理使用;二是要完善县以上的财务内部控制机制,实行工会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下的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批制度;三是要根据工会经费的特点,进一步做好民主理财工作,全面实施以“财务民主、账目公开、定期通报、接受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理财制度,增加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透明度;四是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专项资金实行严格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五是要加强对各级工会基本建设项目和大宗办公用品、设备等采购的资金管理与监督;六是要逐步在各级工会建立起科学的工会经费支出效益评价体系,不断提高财务决策水平,优化经费支出结构。
各级工会要坚持把工会的所有经济活动纳入审查审计监督的范围,促进工会经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切实加强实务审计工作,不断拓展审计监督范围,既要开展对工会经营性资产的审计监督,也要加强对工会行政性资产的监督,既要努力开展工会资产经营的绩效监督,也要推动完善工会资产台帐。在加强对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产管理情况严格审计同时,积极开展对本级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和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的实务审计,计拨经费的审计,对领导干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审计,对工会专项基金(资金)的管理、使用审计。
㈢认真修订健全工会的内部控制制度
各级工会要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前提,按《工会法》关于“经费和财产”的法定要求,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中间层次工会财务制度一般包括:预、决算管理制度,会费、经费收缴制度,财务体制与经费分成制度,工会财务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经费使用原则、开支范围与标准,资金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电算化管理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等。基层工会财务制度主要有:会计人员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财务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货币资金控制制度等。建立健全一整套符合工会实际的科学有效的财务制度,才能实现依法聚财、科学理财、有效用财。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认真执行市总已经颁布的十六项经审工作制度,还要结合经审工作的发展,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是审计备案制度。预决算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计拨经费审计和专项审计等项目的审计报告,须向上级工会备案。二是审计风险防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一定要履行经审职责,防范审计风险,逐步实行审计和被审计双向承诺,审计组织没有兑现承诺,审计出现失误,也要追究责任。三是整改通知书制度和审计情况通报制度。审计结束后,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向被审计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对被审计单位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将审计结果向同级工会领导和上级工会经审会报告,并及时通报违法违纪问题。四是定期听取经审工作汇报制度。各级工会领导班子要定期听取经审工作汇报,研究提出加强经审工作的指导意见,支持经审组织和干部开展工作。
三、抓住载体,进一步推进全市财务、经审工作规范化
工会财务、经审工作要再上新台阶,基层工会是财务、经审工作的基础,工会财务、经审工作的活力在基层,必须要按省总的统一要求,广泛开展“四有五好一创优”的财务竞赛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以学习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为契机,紧紧抓住“四有五好一创优”和“规范化建设”载体,认真开展财务竞赛和规范化建设,真正把“四有五好一创优”的财务竞赛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落实到基层工会,促进工会财务、经审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开展“四有五好一创优”的财务竞赛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关键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四有五好一创优”竞赛和经审规范化建设仅仅是手段,其目的是通过竞赛和规范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为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提升财务工作收管用的水平,搞好经审工作的审帮促,为工会全局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为此,各级工会要认真制订竞赛和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对照标准找差距,针对差距搞整改,坚持不懈抓落实,打好基础上台阶,着力推进竞赛和规范化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
为促进财务竞赛和规范化建设的开展,要切实加强工会经审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经审会的组织建设,坚持做到“三同时”,并努力发挥作用。要加强政策理论研究,为财务经审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要围绕财务“四有五好一创优”竞赛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了解序时进度,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分类指导,帮助基层工会解决实际问题。
为促进财务竞赛和规范化建设的开展,要紧紧抓住省总创模活动的契机,围绕财务、经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精心组织,周密谋划,规范运作,开拓创新,认真做好财务、经审工作,全力以赴投入创模,精益求精搞好创模,在达标创模活动中充分发挥财务和经审组织的作用,确保在省总三轮创模中,两市一区同步进入省总工会工作模范县(市)区行列,充分展示南通工会工作风采。
为促进财务竞赛和规范化建设的开展,要努力培养财务、经审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搞好培训,提高质量,鼓励财务和经审干部从已掌握的财务、经审知识向经济管理、基建工程、法律法规、计算机技术等方面拓展,成为“专业型”、“复合型”工会财务、经审人才,不断提高财务、经审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执业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开拓奉献的财务、经审干部队伍。
四、加强领导,进一步发挥财务、经审工作的重要作用
财务、经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会全局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各级工会组织,尤其是工会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财务、经审工作,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的高度,从推进依法治会的高度,从全面推进工会工作的高度,把财务、经审工作列入各级工会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使其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要切实加强对财务、经审工作的领导,把财务、经审工作放到工会全局工作中部署和安排,经常听取财务、经审工作的汇报,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工会经费收、管、用和工会资产保值增值的现状,确定工作重点,及时研究解决财务工作和经审监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财务工作和经审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要坚持以职工为本,以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指导工会财务工作,努力为工会工作大局、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服务。要紧紧围绕工会重点工作,统筹全局,合理安排好所需资金。要深化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改革,确保工会经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要强化各级工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全面提高资金效率。要不断推动工会财务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工作创新,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工会财会制度和管理体制,为工会工作全面深入的开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要支持经审组织依法独立自主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旗帜鲜明地支持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问题进行审查审计。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积极整改。要严格执行工会预算,坚持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因工作需要而突破预算时,要严格履行调整程序。要坚持经审会主任向同级工会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在重大经费开支和重大经济活动事项决策之前,要征求经审会的意见。在研究制定和修改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时,要有经审组织负责人参加。要不断增强工会自我监督和民主监督意识,主动接受经审会对同级工会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审查。
要加强工会财务、经审干部队伍的建设,注意培养和选拔一批优秀年轻的干部充实和加强工会财务、经审干部队伍,把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知识丰富、思想作风优良的同志放到财务、经审工作岗位上,以适应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发展的需要。要热情关心工会财务、经审干部的成才和进步,在提拔、使用、深造、生活等方面给予照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充分调动财务、经审干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会财务、经审干部队伍的战斗力。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财务、经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为推进全市工会财务、经审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