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工审〔2012〕29号
海安、如东、通州县(区)总:
为认真学习贯彻省总经审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加强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督促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切实搞好工会内部审计整改,提高审计质量,强化审计效能,切实发挥经审组织在保障工会资产安全、完整和效益中的作用,按照《南通市总工会经审会审计回访暂行规定》(通工审〔2010〕4号)文件精神,经审办拟于9月中旬对海安、如东、通州县(区)总进行2010年度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
一、审计回访的内容
1.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和建议的整改、采纳情况;
2.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期间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公正执法的情况;
3.审计工作对被审计单位的帮助和促进情况;
4.被审计单位对市总经审会和审计小组的意见和建议;
5.审计意见和建议未整改落实的原因,并对审计意见和建议的疑义和异议作进一步核实;
6.其他需要调查了解的事项。
二、审计回访的方式
上门回访。到被审计单位了解相关情况并对有关账册进行核查,同时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促进审计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召开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座谈会,了解审计工作情况和对改进审计工作的建议。
三、审计回访的要求
1.请被审计单位提供有关审计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2.请提供相关的帐册和资料。
3.组织落实相关人员参加座谈会。
四、审计回访的人员
由市总经审办会同财务部及有关人员联合组成审计情况回访组。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工会 审计 回访 通知
抄送:省总经审办,市总主席室、办公室、组织部、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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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9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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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