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总工会经审办会议制度
为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管理,及时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市总经审会确定的任务和作出的决议,定期研究工会经审业务工作,根据全总、省总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审办会议原则上每月第一周内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经审办主任召集并主持,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传达各级领导对近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
2、讨论、研究市总经审会会议议题、经审工作理论调研提纲、对下经审工作考核、经审干部业务培训及有关方案。
3、总结上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布置本月工作任务,研究落实经审会决定的各项工作。认真总结上半年或全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下半年或下年度工作计划和要求。
4、讨论、研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拟定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议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对审查、审计中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进行充分讨论,广泛听取意见。
三、经审办会议必须有正式会议记录。
南通市总工会经审信息工作制度
为加强全市工会经审信息工作,充分发挥经审信息的宣传指导作用,促进经审工作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审信息的主要任务,是反映全市各级工会经审工作及审查审计中的主要情况,以及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巩固和发展信息网络,培训信息员队伍,组织经验交流,开展信息调研,为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经审信息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做到及时准确地反映情况,也要做到科学合理地分析问题,因地、因时制宜地提出建议。
三、经审信息要及时反映以下内容: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发展和经济监督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有关经济管理和经济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全总、省总、市总制定的有关经审工作的制度、规范;全总、省总、市总领导有关经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决定、重大决策和工作动态;各地、各单位的经审工作经验总结和优秀论文、调研文章等。
四、建立信息员队伍。各县(市)、区工会各推荐两名,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各推荐一名南通市总工会经审信息员,及时向市总经审会反映本地、本产业工会经审工作情况。
五、建立信息联系网络,定期通报各地经审工作情况,促进协调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六、实行通报奖励。《南通市工会信息(经审工作专刊)》每半年通报各地来稿数和用稿数,年末进行评比,并对优秀组稿单位及信息员进行适当奖励。
南通市总工会经审信息员活动制度
一、为加强全市工会经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经审信息员的作用,促进经审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审信息员要充分认识信息工作是经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交流情况、互通信息、加强联系、指导工作的主要途径和基本平台。
三、经审信息员原则上每半年组织活动一次,必要时可组织临时性活动。
四、经审信息员的主要任务是,反映本地、本产业和本单位经审工作情况;建立信息联系网络,组织协调做好信息报道工作;针对经审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开展调研,总结经验,推广先进。
五、经审信息员要确保信息的客观、真实、及时、有效,每季度至少向市总经审办报送一条经审信息稿件。以积极促进经审工作在规范化建设中取得新进展。
六、市总经审办具体负责经审信息员的活动安排以及联系、组织、培训和协调工作,着力提高经审信息员采集、撰写、编发和录用经审信息稿件的水平。
南通市总工会经审办学习制度
为加强经审干部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经审干部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开拓奉献的经审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投入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之中,不断提高经审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治和有关重要文件,全面准确地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体系、基本内容和本质要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技和经济知识,掌握市场经济规则,增强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3、认真学习审计、财会以及审计信息化等新知识,学习有关法律、政策、制度,夯实专业基础,丰富知识储备,掌握现代审计技术与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与成效。
4、根据《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要求,定期接受以法律法规与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理论与技术方法、相关专业知识与计算机应用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后续教育,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
三、学习的时间安排:
1、坚持机关每周五下午政治学习制度。做到无特殊情况不得安排公务,保证学习时间。
2、坚持每周二下午集中学习工作业务知识,一般不少于2小时。
四、坚持理论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做好学习记录。
五、鼓励经审干部立足岗位,自学成才。对通过自学取得国家审计师、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和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技术资格的,要给予支持和鼓励。对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学习成果予以奖励。
工会经审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群众满意的工会经审干部队伍,根据《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规定》和《江苏省工会系统经审、内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经审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勇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做廉洁勤政的表率。
二、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地反映审计结果。不隐瞒、变更审计查证的违反财经法纪的事实,不提交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不泄露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
三、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清正廉洁,不谋私利。经审干部在审计或检查、调研工作中,应方便基层,不给基层增加负担。禁止以工作名义要吃要喝和报销有关费用。异地审计,不准住高档、涉外宾馆。由被审计单位安排住宿的,按省里规定的报销标准交纳住宿费。
四、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禁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禁止接受影响公务的宴请和馈赠,禁止利用工作身份和服务对象推介商品,禁止进入不健康场所参与不健康活动。
五、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在审计项目回访中,对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廉洁从审情况的意见、建议,对严格执行经审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给予宣传和表扬。
六、审计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南通市总工会经审办档案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经审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根据《档案法》、《保密法》和《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文件包括全总、省总及其经审会、市政府、市审计局等上级机关下发的和本机关、本部门形成的文件、资料、简报、刊物及会议记录、纪要、表册、照片、录音、录像、电传和笔记本等,包括以纸张、胶片和计算机软硬盘为载体保存的上述所有材料。
第三条 文书档案的管理,必须遵循既便利工作,又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经审办主任要加强对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经常督促检查,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档案管理的保密教育,提高对经审(审计)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部门领导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文件管理
第五条 文件的收发和内部运转应建立严格的登记、签收制度。机要信件要有专人签收,急件要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发文必须填写发文审批单,写清发送单位、印发份数、时间、印发机关等。
第六条 经审档案要保存在文件柜内,钥匙由部门内勤专人保管,内勤出差或因故请假,要指定人员接管,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 到经审办借阅有关文件资料或联系其他有关事项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随意翻阅秘密文件。
第八条 内勤人员要定期对收进和发出的文件进行清理、分类存放。发现丢失或泄密,要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以便尽快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属业务性的文书档案资料,由内勤人员按规定严格管理。
文件复印、翻印和汇编
第十条 复印秘密级以上文件要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签收、废页处理制度,复印件要与原件一样严格管理。
第十一条 严禁将经审档案拿到营业性场所复印。
第十二条 经审文件的汇编,须经市总经审会主任批准。
经审档案的归档、销毁
第十三条 经审档案要建立归档、销毁制度。需要归档的,应按文书立卷归档要求进行分类组卷,存档案柜。
第十四条 不需归档的电报,秘密文件、资料、刊物和重要文件、审计档案,需要销毁的,必须登记造册,经经审办主任批准,按有关规定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