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总工会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工发〔2018〕17号
各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市有关单位工会:
现将《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苏工发〔2018〕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总工会
2018年4月23日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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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总工会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