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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南通市“十佳进城务工人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09-04-20
通工发〔2009〕18号
 
 
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
    为表彰在南通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进城务工人员,充分调动广大进城务工人员继续投身我市跨越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前金融危机、经济滑坡的形势下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时艰,在全社会形成持续关注、关心、关爱进城务工人员的良好氛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届南通市“十佳进城务工人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第五届“十佳进城务工人员”评选范围是:截至2008年12月31日,进城务工三年以上的外来农民工(农村户籍,不含在本县市区务工的本地籍农民工,未在前四届评选中受过表彰)中推荐。
    二、评选标准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弘扬正气,在南通四个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
    2、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取得突出成绩,或在当前经济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时艰中表现突出,在本企业被评为优秀员工或在县(市)区、行业被评为先进;
    3、善于学习,积极参加职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争当知识型职工,是本单位的生产骨干或技术能手;
    4、支持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维护企业稳定和团结,遵守劳动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5、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等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是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积极参加帮扶困难职工活动,在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机构和办法
    评选活动由市总工会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由设在市总工会组织部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各地在逐级选拔、推荐、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分配名额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候选人。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凡经审核不符合推荐条件的,不再另补名额。最后,由领导小组进行投票产生评选结果,经南通工会网公示后,在“五一”期间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把评选活动作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评选工作进展情况。
    2、公平公正,择优推荐。推荐候选人应本着公平竞争、择优推荐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尤其要在是否农村户籍上严格把关。凡推荐候选人必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要注明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85517737,举报邮箱: ntszgh@126.com,公示时间不少于1周。
    3、认真填写,及时上报。推荐候选人的推荐表、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各一式3份)、电子文档,务必于4月6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 ntzghzzb@126.com。推荐表可在南通工会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第五届南通市“十佳进城务工人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五届南通市“十佳进城务工人员”推荐表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组织工作  十佳进城务工人员△  评选  通知  
抄送:省总工会组织部。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09年3月16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