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工办〔2010〕116号
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
根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省总工会《关于对企业工会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的紧急通知》(苏工组[2010]33号)的要求,现对我市工会开展企业工会情况集中排查工作作出如下部署。
一、开展企业工会情况集中排查的内容
一是区域(产业、集团)内所有开业投产的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工会是否建立,作用发挥情况。二是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厂务公开、职代会、劳动争议调解各项制度是否落实。三是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费发放情况。四是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的入会和权益保障情况。五是工会组织是否健全,落实会务公开等自身建设情况。六是职工对工资、工时和劳动保护等方面意见较大,可能引发集体争议的。七是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主要问题。各系统工会排查的重点是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的入会和权益保障情况。
二、开展企业集中排查的时间
根据省总文件的要求,8月9 日至20日,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所辖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并将经排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的单位逐一填报排查情况表(见附件)。排查方法以村(社区)、产业(集团)工会排查为主,对情况不清楚的可向所属企业核实。
三、开展企业工会情况排查工作的要求
1.要高度重视当前维稳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各级工会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清醒认识当前社会稳定形势的复杂性,深刻认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于促进社会安全稳定的紧迫性。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和省总文件精神,在地方党委和部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切实承担起工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社会责任,积极主动排查企业工会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
2.认真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对排查工作要专题研究,专题部署,明确任务,明确责任,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整改措施,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
3.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通过近期的集中排查,找准影响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及时发现,及时解决。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有人抓、发生问题有人管。市总机关各分管领导要带领分管部门到分工联系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直属基层工会指导集中排查工作。各县(市)区工会主席要分工分片带领机关全体人员开展集中排查工作。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要负责本系统的排查工作。今后,凡是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件,该地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或企业工会没有及时上报的,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的,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本级和上一级工会的责任。排查情况表、汇总表及整改方案请于8月25日前书面报市总组织部。
附件:2010年南通市企业工会排查情况表
二○一○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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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0年8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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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50份
2010年南通市企业工会排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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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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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乡镇(街道)、产业(系统)、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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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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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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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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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未
按期换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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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工会主席或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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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以来未开职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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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工资协商、未签订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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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劳动争议主调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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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劳务工未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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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可能因工资、工时、劳动保护等问题引发集体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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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排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请在下方空格内打“√”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