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通市总工会联合市委组织部在全市非公企业中大力推进党组织和工会组织“五联五化”建设。
一是联建工作网络,推进组织覆盖立体化。明确阶段目标任务,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非公企业党组织整体组建率动态保持95%以上,大力推动各种所有制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全市企业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党工组织组建步伐;建立非公企业党工组织建设信息数据库,各县(市)区每半年报送一次党工组织组建情况,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和市总工会对党工组织建设进展情况将定期通报;商务、工商、税务和人社等部门加大助推党工组织建设的力度,在批准合同和章程、注册登记、税务申报和执行劳动监察等环节时,应严格把关、督促企业建立党工组织。探索多种组建形式。多元化设置党工组织架构,全面推广“区域性”、“产业型”、“流动型”、“网络型”等党组织设置形式,全面提升非公企业单独组建党组织的比率。依托经济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产业链、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点等统一建立行业性党工组织,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立体化党工组织网络,最大限度地实现党工组织的全覆盖。切实做好党员、工会会员发展工作,在工会组织中积极开展工会会员“推优”入党工作;积极吸纳农民工加入工会,简化农民工入会、转会手续,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吸纳到工会中来。
二是联育干部队伍,推进人员配置统筹化。大力推行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工组织负责人“一肩挑”,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工组织负责人“一肩挑”的比例达90%以上。切实加强党工建设指导员队伍建设,采取“四个一批”(从联系和服务企业的党委和政府部门中抽调一批、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党员干部中择优选用一批、从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后备干部中选派挂职一批,从社区公益性岗位的优秀工作人员中选拔兼职一批)的措施,抓好党工建设指导员的选派。选优配强县以下区域、行业党工组织负责人,企业100家左右、职工5000人左右的乡镇(街道)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立总工会,履行地方工会领导职责;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组织机构单独设置,工会主席按党政同级副职配备,副主席享受中层正职待遇;分片划区设立的综合党组织和联合工会、各类行业性党工组织,符合条件的原则上应由其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工会主席,并根据党员和职工数量,配备或聘用一定数量的党工专兼职工作人员。
三是联创活动载体,推进服务平台实体化。发挥优势互补作用,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总体目标综合考虑;工会组织充分发挥能动作用,积极推动党的政策和党的工作在非公企业落实。注重活动有机融合,把党组织的“强基工程”与工会的“职工之家”建设相结合,把党组织的“双挂双亮双服务”活动和工会组织的“三双三建”活动相结合,把实施党组织监督与加强工会民主监督相结合,把建立“党员示范岗”与争创“工人先锋号”相结合,把开展党员骨干“双培工程”与争当“技术能手”、“创新能手”相结合,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职工群众的主力军作用。有效整合阵地资源,按照统筹整合、方便实用、功能配套、服务一体的原则,对党工组织活动阵地进行统一规划、共同建设、共同使用,使党员之家与职工之家联建共享。
四是联树示范典型,推进基层建设品牌化。注重规范建设,基层党组织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优秀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基层工会干部争做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基层工会争创模范职工之家,努力做到“五有五个一”:即有一个健全的工会组织,有一个完善的维权机制,有一个丰富的活动平台,有一个可靠的基础保障,有一个良好的社会评价。经过3-5年的努力,使全市85%以上的基层工会组织建成为合格职工之家,30%的合格职工之家建成为市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注重分类指导。新建党组织以发展党员和管理规范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等为重点;成长期党组织以加强阵地建设、提升党组织管理水平等为重点;规模以上党组织以推动和谐发展、履行社会责任、打造本地特色为重点,分类推进党的组织建设。根据不同地区、行业、规模的非公企业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级工会标准化建设,突出“三个着力”,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典型培育。市委组织部和市总工会每两年开展一次“十佳”党工建设指导员和“十佳”党工共建工作法评比。加强典型培育和引导,努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共建组织品牌、活动品牌和个人品牌。
五是联抓协调保障,推进共建机制长效化。建立健全机制保障,各级党委要充分听取组织部门和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党建、工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列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党建与工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市委组织部和市总工会每两至三年就党工共建工作联合开展调研指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工会定期对党工共建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不断强化激励保障,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和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工作中长期规划,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和工会工作者的联合选派、联合培训、联合考核、联合激励、联合维权的工作制度;完善非公企业党务和工会工作者的工作津贴制度和权益保障金制度,对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工会主席因履行职责导致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上级党工组织及时采取法律、经济等措施,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全面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党委和工会会同有关部门监督企业严格执行“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政策和“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依法拨缴工会经费,对工会经费实施独立建账管理”的规定。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多种途径设立党工活动专项经费,用于教育管理、组织建设、评先评优等,为党工组织开展活动提供经费保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工会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党工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场地等条件,保证党建、工建工作的正常运转。
通过“五联五化”建设,实现三大目标:一是有效扩大“两个覆盖”。即扩大党工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把广大职工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二是全面建设两支队伍。即党务工作者队伍和工会干部队伍,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建设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兼职结合的干部队伍。三是切实发挥“两个作用”。即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凝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