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总工会对2013年基层组织建设创新成果进行了通报,南通市“四级联动推进会员代表常任制,全面落实工会会员四权”获创新成果一等奖。
一是分层次推进。在基层工会层面,先后在村、社区工会和非公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标准中对会员代表常任制工作提出了要求,同时要求各中间层次工会加强对基层会员代表常任制工作的指导。在乡镇工会层面,鼓励海安县进行积极探索,在海安镇进行了乡镇一级工会会员代表常任制的试点,进而推广到各个乡镇。在县级工会层面,首先在如皋市进行试点。在试点初步成功的基础上,召开全市县级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推进会,现场观摩如皋市的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年会,要求各县市区工会全面推进会员代表常任制。在市级工会层面,探索实施市级工会会员代表常任制,并试行提案制、视察制和例会制,从而形成了梯次联动,全面开花,合力推进工会会员代表常任制的格局。
二是分阶段部署。试点探索阶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2002年率先在海安镇试行会员代表常任制,探索了常任制的职责、工作内容、形式等等,实现实质性突破。支持引导阶段。探索成功后,市总支持海安县总以推行镇级工会代表常任制为契机,指导海安县出台了《海安县乡镇、街道、园区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和《关于规范完善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常任制的实施意见》。市总在2004年8月出台了《关于实行乡镇(街道)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的暂行规定》等文件。2005年,在全市基层工会工作会议上介绍了海安县的做法,为各地作出导向。总结推广阶段。2009年,市总转发了如皋市总工会《关于试行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的意见》,并召开了一个现场推进会和两个研讨会,在面上进行推广。到目前为止,南通市乡镇、街道(园区)以下全部实行了常任制,县(市)区级工会也基本实行了代表常任制。
三是抓关键制度。在建立代表年会制度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初步探索了闭会期间代表发挥作用的多种形式。代表联系制度。通过代表联络站、代表信箱和工会委员分工联系基层会员代表等途径,加强工会组织与代表的联系;通过代表小组活动,加强代表之间的联系;通过每个代表分工联系1至2个企事业单位的会员,加强代表与会员、职工群众的联系。代表活动制度。主要是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采取学习、交流、调研、座谈和工会工作督查与评议等活动形式进行。代表提案制度。通过议案的征询、产生、审定和落实四个环节实施。凡是列入代表大会的提案,都逐件落实承办,并在本年度内给予代表答复。创新制度形式。市总鼓励各地根据实际,积极探索,分别建立了代表视察调研制度、述职制度、谈心制度、培训制度、评议制度、考核制度、管理监督制度等特色制度,从而进一步推动了会员代表制度的完善。
四是拓展常任制作用。将会员代表常任制与会务公开相结合。2010年,南通市制订了《基层工会会务公开工作意见》和《在全市基层工会推进会务公开工作规划》,把会员代表常任制作为建立和完善会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同时,以会务公开工作为抓手,推进“职工之家”建设。将会员代表常任制与会员评家相结合。市总坚持把会员评家作为推进基层工会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推进,于2004年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双评”活动的实施意见》,坚持把会员代表大会作为会员评家的主要载体之一,把评家作为会员代表大会年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推进了基层工会的民主化、群众化进程。将会员代表常任制与“双亮”活动相结合。去年以来,我市在基层工会中开展了“双亮双代双评”活动(简称“三双”活动),即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职工诉求工会组织代言、职工事务工会干部代理;会员评议工会工作、会员评议工会主席。推行实行实事承诺制度、“服务联系卡”制度,要求每年年底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实事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通过实事承诺、事务代理、密切联系、真情服务等举措,进一步密切了工会与会员代表的联系,树立了工会组织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