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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总工会制定《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7-09-04

南通市总工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出台《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创新入会方式及会籍管理。坚持依法建会,推进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全力推进农民工入会工作,各类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阻碍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采取“流动会员”、“团体会员”等办法,加强对农民工的会籍管理。通过“委托制”、“托管制”等办法解决农民工会籍的挂靠问题。逐步完善农民工“源头入会、凭证接转、属地管理”机制,健全城乡一体的农民工会员管理及流转服务工作制度。

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指导企业工会组织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以贯彻落实省地方标准《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规范》为契机,以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年”为抓手,充分借鉴工资集体协商三星级企业创建活动业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深入开展以“聚集富民、助力增收”为主题的工资集体协商春秋“要约月”行动,积极推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行业、区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的同岗人员同工同酬。

加强劳动法律监督,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清风行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开展好劳动法律监督活动,按照省总《关于全面启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四季行”活动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监督评估改进行动三年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市总劳动法律监督“清风行动”,重点开展以农民工工资支付为内容的工会劳动法律监活动。对于迟报漏报、瞒报不报欠薪事件而导致重大职工群体性事件的工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情况纳入对其有关工作的评比考核体系;对因处理不当致使问题累积和矛盾激化,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加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推进基层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劳动关系预警网络,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预警和职工群体性事件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通过全市工会预警信息网络,每月收集全市劳动关系热点、难点信息以及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及时报送省总阳光预警信息平台。不断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提高基层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劳动权益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与人社、法院等部门的合作机制,共同会商劳动争议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研讨群体性劳动争议和典型案例,达成处理调处共识。

(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