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总工会在职工服务中心设立来访接待处,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信访接待受理内容
(一)受理、交办、转办、转送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工会交办及领导批转的信访事项;
(三)调查、分析、研究有关信访情况,定期向工会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指导下级工会和本级工会职能部门、产业工会等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
(五)建立信访报告制度,按季度、半年、年度向上级工会、本级党组报告信访工作,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办理情况随时汇报;
(六)组织协调或者参与组织协调有关的信访事项;
(七)为信访人提供属于工会信访范围内的法律及政策咨询;
(八)向信访人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工会法律援助的范围
(一)劳动争议案件;
(二)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收到侵犯的案件;
(三)工会工作者因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
(四)工会组织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
(五)工会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三、工会法律援助对象
经济困难职工、农民工、劳动模范和因依法履行职责而权益受侵害的工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四、工会法律援助形式
(一)普及法律知识
(二)提供法律咨询
(三)委派律师提供仲裁、诉讼代理
(四)其他法律援助形式
五、律师值班时间
每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六、信访接待时间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每周二为市总主席接待日
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裙楼西侧底楼市职工服务中心内
电话:59002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