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市总工会机关干部培训学习工作要点
市总机关各部(室):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2009年南通市公务员培训工作要点》和省总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现提出2009年机关干部培训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9年市总机关干部学习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专题培训为重点,以“网上学校”为载体,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努力把工会干部培养成为组织动员职工的能手、协调劳动关系的行家、关心服务职工的模范。
二、学习内容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着力提高机关干部政治素养。
1.认真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按照市总工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的要求,各学习小组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组织学习,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实质。各部(室)要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调研活动,切实解决好本部(室)及个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部署。深入开展“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竞赛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精神,认真吃透中央、省、市的一系列决策,根据市总十二届二次全委会确定的全年工作目标,结合本职工作,抓好贯彻落实,坚定信心,提高危中抓机、难中攀高的能力,努力为我市实现“扎实保增长、全面达小康”的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3.加强公共服务、反腐倡廉和诚信教育。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的思想意识教育,强化“公仆“观念,努力提高工作创造力。以提高廉洁自律能力为重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政策规定教育,经常性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机关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以提高诚信美誉度为重点,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道德品质。
(二)继续实施“5+X”公务员能力培训,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的行政能力
1.按照《南通市“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实施意见》(通人公〔2006〕39号)精神,全面开展“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通过参加集中轮训、网上学校和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完成《公共服务》必修课和部分选修课的培训。
2.根据全市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继续加强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群众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入学习《公务员法》及其配套规定,推进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3.认真贯彻国家人社部《关于在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36号)要求,根据全市安排,完成《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三)加强工运理论、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会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机关干部依法维权的能力
1.继续深入学习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会十五大部分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理解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理论的丰富内涵,坚定理想信念。
2.继续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根据省总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江苏省一办法六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工会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机关干部主动、科学、依法维权的本领。
三、学习载体
1.继续推行学习日制度。根据市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每周二、五下午为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日,具体学习内容,组织方法和要求按照市总学习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学习调研实施计划执行。
2.举办专题讲座和网络培训。不定期地邀请领导或专家学者围绕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党和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的政策法规等举办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提供了解全局、把握大局的学习机会。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参加网络培训,为机关干部学习提供平台。全总开通了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网,机关干部可根据需要,点击相关内容进行自学。
3.举办培训班。与市委党校举办一期培训研讨班,请市委党校以及有关学院教授授课。
4.参加省总干校调训。根据省总工会2009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省总干校的培训。
四、学习要求
1.提高认识,制订学习计划。参加学习培训是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也是依法提高公务员能力和改进公务员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各部室要按照市总统一部署,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安排好工作,参加学习,机关干部要结合岗位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妥善安排时间,确保学习时间、内容、质量“三落实”。
2.严格管理,强化培训效果。建立和完善机关干部培训档案,市总组织部要做好机关干部培训学分统计和登记工作。机关干部学习培训情况记入本人《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培训证书》,每年底做好机关干部培训学分审核验证的送审工作。根据市有关规定,凡年度培训未达到规定的50个学分的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拒不接受或拒不参加培训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在干部考察中,将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评价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的重要内容。
2009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