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
“ 1” 指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即运用现代安全管理的理论、方法,对生产(工作)场所、作业岗位的危险源(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自下而上的排查、辨识、评价分级、建档立卡,建立监督控制体系,强化群众性劳动保护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3”指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的三个保障机制,即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动态管理机制、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持续改进机制、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系统评价机制。